05 第三条:及谬误反驳第九条 福音的传讲

第三条:及谬误反驳九

福音的传讲

为了使人归信,神在他所定的时刻,施恩差派传这大喜信息的使者,到他所预定要听到福音的人中间。藉着使者的传讲,神呼召世人悔改并信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 14–15)

以赛亚书52: 7 哥林多前书1: 23,24 罗马书10: 14,15

在前一条中我们学到,阿米念主义认为,神把是否归信基督的决定权完全留给了人的意志。根据阿米念主义的观点,神所决定的,只是差遣他的儿子,使所有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人自己必须决定是接受还是拒绝神的救恩。他们说,神不偏待人,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在第三条中,参加多特大会的教父们驳斥了这一观点,而且非常简单地将它驳倒了。

从前一条中我们已经得知,信心在得救一事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那些信耶稣基督的人才能得救。人若不信,就不能得救。“信他(神独生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 18)改革宗和阿米念主义都同意这一点。

圣经告诉我们,若非听到福音,人就不能信,因为只有藉着神话语的传讲,圣灵才能在人心中生发信心。保罗教导说:“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 14,17)受造界见证了神,宇宙和自然界的宏伟、复杂与和谐反映出神的荣耀和智慧,受造物的多样化揭示出神的伟大和无限,受造物的美好彰显出神的良善和仁慈,大自然的威力也揭示出神的大能。由此可见,人人都能知道神的存在。

然而,受造界的见证不足以使人真正认识神,也不能使人相信神独生子的救赎之工。人要归信就必须先听到福音。

为此,神差派宣教士和牧师传讲福音。教父们写道:“为了使人归信,神……施恩差派传这大喜信息的使者”,随后又加上了以下这些重要的字眼,“在他所定的时刻……到他预定要听到福音的人中间”。

神没有把福音赐给历世历代的所有人。他命令教会去传福音,“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太28: 19),但并不是历世历代的所有人都听到了福音。尽管人有责任传福音,也可以选择到哪里传福音,但归根结底,何时、到何处传讲福音是神主权的决定。请思考下列经文:

• 使徒行传14: 16:“……(神)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

• 哥林多前书16: 8-9:“但我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因为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我开了,并且反对的人也多。”

• 哥林多后书2: 12:“我从前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罗亚,主也给我开了门。”

• 歌罗西书4: 3:“也要为我们祷告,求神给我们开传道的门,能以讲基督的奥秘(我为此被捆锁)。”

神不但亲自为福音事工开门,他也为之关门。比如在使徒行传第16章中,我们读到,由于圣灵禁止保罗和巴拿巴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徒16: 6-7)

从这几段经文中我们看到,谁会接收到福音信息,谁不会是由神决定的,而接收到福音信息是一个人归信和得救所必需的。没有接收到福音信息的人会被神留在不信和被定罪的状态中。与阿米念主义所宣告的相反,神确实绕过了一些人,把他们留在被定罪的状态之中。

在第一项教义的错谬反驳之九中,我们看到:

错谬:神将福音传给一些人而非其他人,这不完全是因为神的美意如此,也是因为他们比那些人更好,更配得着福音。

反驳:摩西反对这种观点,他对以色列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10: 14-15);基督也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 21)

阿米念主义坚持认为,神没有故意不将福音赐给某些人,只是人使自己不配得到福音。换句话说,有些人之所以得到福音,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配得。所以说到底,是人,而不是神决定应当在哪里传福音。

《多特信条》的作者们对这一谬误的驳斥是多么恰当啊!与神和好的信息为什么先传给犹太人,而不是外邦人?那是因为“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10: 15)。犹太人最先听到福音,不是因为他们比外邦人好,而是因为神出于他的美意爱他们,在未选其他人之以先拣选了他们。

为什么神先拣选犹太人呢?是因为犹太人更配蒙选吗?不是!神藉着摩西说:“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 6-8)神也藉着先知阿摩司说:“以色列人哪,我岂不看你们如古实(埃塞俄比亚)人吗?”(摩9: 7)

此外,基督也说,外邦人比犹太人更愿意接受福音。“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 21)尽管如此,基督仍然首先向以色列人传天国的福音(参见太15: 27),他们的心比外邦人的更刚硬,接受福音也不如外邦人快。如果神要把福音赐给比较配得的人,那么他肯定会先赐给推罗、西顿,而不是先给哥拉汛、伯赛大。但是,神赐福音给一些人,而不给另一些人不是看他们是否配得。24

24我们将在第三、四项教义的第七条再次讨论这个问题。有一点很有意思,值得注意,阿米念主义竭力反对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人也可以通过“本性之光”来认识神,也能在不了解圣经到情况下得救。在后面的学习中,我们会看到,神留下来为自己作见证的这一“本性之光”不足以使人归信,而只能使人在神面前“无可推诿”(罗1:20)。关于这一点,请参见第三、四项教义中的第四条以及错谬反驳第五条。

问答题:

1. 根据阿米念主义观点,在拣选和拯救的整件事中,神真正作的唯一决定是什么?神没有做什么?

2.《多特信经》的作者们证明了阿米念主义在上述问答题上的观点是错误的。他们列出圣经经文来说明神是绕过了一些人,故意将他们留在被定罪的光景之中的。请回答下列问答题,并根据以下几点重新组织他们的论述:

  a. 得救  的条件是什么?请用经文加以证明。

  b. 这一条件是通过哪种蒙恩之道做成的?这一蒙恩之道是绝对必要的吗?请用圣经加以证明。哪一种蒙恩之道不足以使人得救?

  c. 哪些人会得到,哪些人不会得到这种蒙恩之道是由谁决定的?请用圣经加以证明。

  d. 请阐明这一合乎圣经之论述的结论。

3. 根据阿米念主义观点,神根据什么来决定谁会接受福音?既然如此,最终的决定权在谁手里?请用圣经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深入思考题:

4. 关于宣教士们于何时、去何地传讲福音这一问答题,神是如何表达他的旨意的?换句话说,在往哪里差派宣教士的问答题上,神是如何指引教会决定的?

5. 人们通常认为圣经包括律法和福音两部分。《多特信经》的作者们说的是“福

音”,而不只是说“圣经”。他们这样说是否意味着神差派出去呼召人悔改归信的使者不应该传讲神的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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