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罪的延伸
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在其著名的自传《忏悔录》中有一段祷告," 噢,主啊,你为自己的缘故创造了我们,我们的心焦躁不安,直到在你里面得享安息。" 奥古斯丁还有另外一篇祷告在神学历史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主啊,命令你意愿的,并且赐下遵行你命令的恩典。" 奥古斯丁为什么请求神赐予我们遵行祂命令的恩典?因为他正在人类堕落的严峻境况中挣扎。神要求的是完美,但我们却天生败坏,靠着自己的力量和能力,无法完成神的命令。唯有神施恩帮助我们,我们才会有能力完成他所吩咐的,这是我们能顺服神命令的唯一方法。
有一位修道士名叫伯拉纠(Pelagius),因着这个祷告而激动不安,他的回应逐步升级为神学上的大辩论。他说,首先,神从来不会吩咐不可能做成的事。如果神命令我们尽善尽美,那就意味着我们有能力做到,并且活出完美的公义。伯拉纠说,至于堕落对人造成的影响,它没有剥夺人类追求完美的能力。
神命令相信基督。祂没有邀请人来到基督面前,而是下达命令。因此,顺服基督的主权、在信心里拥抱基督,是人的道德责任。在楼上的房间里,当耶稣答应派遣圣灵来,祂说圣灵将要叫世人因着信或不信神所差来的那一位,为罪、为义,自己责备自己。然而,耶稣又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伯拉纠在思考过这些经文之后说,如果神命令人来到基督面前,那么每一个人都必定有能力去回应福音,否则神就不会将此责任摆在祂的创造物面前。这一辩论归结为一个问题:人类的堕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的选择?换句话说,人是否还有自由意志?
圣经里找不到自由意志这个词。一些人辩称,虽然这个名词可能不存在,但我们肯定可以找到这个概念。的确,某种程度上圣经提到了很多关于人有必需做选择的责任。但是从原罪的角度来看,圣经是在强调人因自己的邪恶欲望,而受到的奴役、捆绑。这不是说,人是神这位暴君的奴仆;而是说,人被自己和自己的罪恶倾向所束缚。奥古斯丁可能会说,是的,你有自由意志。但是,你是谁、你是什么,这个问题深深的影响自由意志,也影响你使用自由意志所作的选择。我们是彻底堕落的被造物,圣经描述我们被罪恶的倾向所捆绑。在这场辩论里,奥古斯丁做了一个区分,他说人有自由意志,或称自由决断,但因为他是堕落的,便失去了自由——道德上不沉迷于罪的自由。他说,那些堕落的人都沉迷于罪。
圣经说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奥古斯丁如此解释这个圣经概念,自由意味着有能力选择你想要的,而自由意志则意味着有力量按照自己想要的做选择,而不是根据他人或外界强加给你的意愿做选择。这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称为决定论(determinism),就是说所有我所作的选择都是被我之外的事物所预先决定好了的,所以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真正的选择。和决定论相对的概念是自决(self-determination)。自决还是指一个人的选择是由某事物决定的,这个事物就是我自己的欲望。自由不是没有理由的行动,不是没有原因的结果;每一次我选择一样东西,都有原因的。没有选择是未定的。因此,自由意味着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或按照自己的欲望去选择。
一个自由人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欲望选择,而且自由意味着他必须照着自己那一刻最深的愿望做选择。我们总是按照自己最强的喜好或最大的愿望做出选择,不能违背我们最强烈的愿望。如果一个人面临可怕的试探,促使他极力的想要去做一件违背神律法的事情,但在最后一分钟他鼓起道德勇气拒绝了,这是因为最终他愿意顺服神的渴望超过试探的吸引。我们总是按照当时心中最大的倾向去行动,这就是选择的本质。这就是自由的含义:有能力按照所愿做出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奥古斯丁说,人有自由意志但没有自由。这两者怎么可能都对呢?他说人在堕落的状态下,还有能力去选择他想要的,但是他心中不渴望神或神的事情。如果留下他一人,他心中的渴望只有持续不断的邪情私欲。他的心和魂对神的事情是死的。这是我们的自然状态。圣经说我们在堕落的状态下,对神的事情是死的,因为我们的罪恶状况抑制了我们的灵魂,使它们对神的事情没有反应。我仍旧有自由去选择我想要的,但是如果我根本不渴望基督,我还会选择祂吗?
那么,为什么有人会相信,有人不信?伯拉纠可能会说,那是因为人有选择:要么拥抱基督,要么不拥抱;要么顺服神,要么不顺服。每个人都有能力随时顺服神,不需要神的恩典帮助。但是奥古斯丁可能会这样讲:人死在自己的罪恶里,他不渴慕基督,只有在神软化了他石头般冰冷、顽梗不化的心,并且将渴慕基督的愿望放入其中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基督。
伯拉纠声称亚当的罪只伤害了亚当,不会传给他的后代。亚当的罪只不过是一个坏例子。另一方面,奥古斯丁坚持亚当的罪不仅仅影响了他自己,而且影响了整个人类。伯拉纠说有些人在福音之外、靠律法得救,他们活的足够好、以至于进入天堂。奥古斯丁回答说,"没有人可以因律法称义。"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功德或行为得救。
几乎每一个教会传统都有原罪的教义,那是因为圣经明确指出人是生在堕落和败坏中的。但是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在他论原罪的文章中推断出,即使圣经从未提及原罪,它也是人类的一个鲜明特征,为了解释罪的普遍性,我们的理性必需得出结论——原罪是存在的。为什么是这样呢?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说人生下来是清白的,但是因为暴露在世界中,他受到束缚、奴役,被文明败坏了。文明的败坏层面是指另外一些人。但是,如果一种文明内部的个体不腐败,这种文明怎么会败坏呢?爱德华兹说,如果人生下来相对于恶与善来说是中立的,你会期望世界上至少百分之五十的人永远不会犯罪。那我们该如何解释每个人都蒙污这一事实呢?我们甚至会违反自己的伦理标准。爱德华兹说,每一个人出生时都带着邪恶的倾向。
伯拉纠继续说,人不仅可以拒绝罪,而且可以很轻易的拒绝它——尽管他意识到神的恩典可以促进良善——但恩典并不是实现良善所必需的。他主要从教导的角度来理解恩典:要成为义人,所有人都需要接受是非对错的教导。然而事实上,家长们知道仅仅教导孩童区分对错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对付心和灵魂里犯罪的意念。神创造了一个存在,在上面印上自己的形象和样式,并且让那人治理全地。然后,日复一日,那人过上了疏远和悖逆神的生活。
这就是我们的自然状态。你担心吗?神的公义和祂的形象持有者的不义之间存在着鸿沟,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神吩咐我们要完美无瑕,可我们并不完美。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里有一些选择。你可以否认自己不完美,那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你可以通过合理化或最小化你犯的罪,来否认自己的不完美;你可以做的另外一件事是贬低神的圣洁,假定祂不完美。如果神不完美,那么祂就不再计较你的不完美了;当然,你也可以完全否认神的存在。无论你是全然否认神,还是只剥除一些烦人的属性——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神的圣洁,就实际而言都无关紧要。一旦祂不是一位圣洁的神,你所谈论的神就不再是那位真神了。但是,我们会竭力逃离公义的创造主与不义的被造物之间这个显而易见的绝境。基督教信仰的完整信息是,我们全部的人性都需要救赎。我们需要一位救赎主,需要一位能够处理我们人性最核心问题的人,他可以进入人的状态,并得到我们迫切需要的东西——公义。这就是为什么耶稣的完美人性对我们来说是如此重要。
有时,人们会争论基督教是否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径。世界上其它的宗教行不行?基督教里有一样其他宗教所没有的东西:赎罪。基督教处理的最根本问题不是道德或礼仪形式,它所探讨的是罪的问题。因为基督教认真对待人,因此也认真对待罪孽。基督教提供了一位救主,这位救主赋予我们一个新的人性,而且着手清理我们所承载的形象上的尘雾——擦干净、抹去污点、重新塑造它,让我们进入基督的样式。以至于当人看我们时,人们会在我们身上看到与神品格的相似之处。靠着神的怜悯,祂已经预备了一条与祂和解之路,将原本遮盖的神形象恢复在那些唯独信靠基督得救的人身上,以至于我们可以再一次把荣耀归给神,再一次把祂的圣洁展现在被造界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