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当我们思想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圣经就指教我们有关的两件事:第一,是十字架的救赎。基督的死使我们脱离罪的刑罚;其次是十字架的交通。由于我们与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在交通中分享了祂死的经历。
在今天的经文中有三个极大的思想:神的律法对罪和所有犯罪的人宣布了刑罚;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刑罚),因此除去罪的权势,借着十字架我们永远从罪和其权势里得赎;十字架是我们人因有罪本应受到刑罚,但基督代替并且胜过了,救我们完全且永远脱离其刑罚。
这些思想使得本来迷失而无助的罪人,因此有信心和盼望的确据。神在乐园中已宣布地和其上万物的刑罚,在以巴路山神再次重申律法,向一半的以色列人十二次地宣告各样罪的刑罚,而且“被挂的都是神所咒诅的”(申21:23,27:15-20)。但他们又如何能想到神的儿子,却亲自挂在木头上担当我们的刑罚?神的爱在福音里实在表现出来,以使所有相信基督耶稣的人都得免其刑罚。
传扬十字架救赎的福音,是我们得到永远救恩的基础。那些相信这福音是完全真实的人,因此有说不尽的感谢。我们无法向神保持易碎的心,然而却能活在祂的爱里,并使相信而得救的人认识祂。神啊,我为十字架的救赎向你献上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