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诫命(2)

3. 他的属性。 他以这些区分自己和受造物,如全能、永恒、眼不能见、无限量的智慧、无所不在、圣洁、不变、怜悯、慈爱等等。 “因为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启19:6)。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上帝”(提前1:17)。 “我们的主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 “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 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 (耶23:24)。 “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本为圣”(诗99:9)。 “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 “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诗145:8)。 “因为上帝就是爱”(约壹4:8)。
4. 他的蒙恩之道;祷告,聆听,圣礼。 “上帝啊! 你的作为是洁净的”(诗77:13)。
5. 他的圣言、律法和福音。 “因你使你的话显为大”(诗138:2)。
6. 藉着他的创造和护理之工。 “诸天书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 “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他已施行审判”(诗9:16)。 “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徒14:17)。
问3:涉及到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第三条诫命有什么吩咐?
回答:涉及到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第三条诫命吩咐我们:
1. 使用它们。
2. 存敬畏的心加以运用;也就是说,我们当为圣洁的目的而使用它们,旨在使上帝得荣耀,并以敬畏的方式运用,与上帝的大而可畏相称,上帝正是藉着这些方式显明他自身的。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诗96:8)。 “主神,全能者啊,你的道途义哉! 诚哉! 主啊! 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启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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