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诫命(4)

问8:丈夫对妻子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回答:丈夫对妻子当尽的本分是:
1. 把最宝贵的爱给她们,就像基督爱他的教会一样。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2. 与她们同住,并按照真知识敬重她们,喜悦和她们在一起。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弗5:31)。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彼前3:7)。 “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 她如可鏖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箴5:18,19)。
3. 温柔地对待她们,用心为她们提供衣食,以及其他所必需的一切,正如对待自己的身体一样。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弗5:28,29)。
4. 信守婚约,忠诚于自己的妻子,克制自己,不可归于自己妻子之外的其他任何人。 “不可归别人为妻,我向你也必这样”(何3:3)。
5. 保护他们免受伤害,用爱的翅膀遮盖她们的软弱。 “并且大卫救回他的两个妻来”(撒上30:18)。 “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
6. 留意在一切合乎上帝律法的事情上取悦自己的妻子,当她们作得好的时候就赞美她们。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林前7:33)。
7. 与她们一同祷告,并为她们祷告,为她们提供建议和劝勉,想方设法帮助她们,特别是在与她们的灵魂有关的事务上,与她们一同遵行上帝的真道和诫命。”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 “他们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6)。
问9:仆人对主人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回答:仆人对主人当尽的本分是:
1. 要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尊敬主人。 “仆人敬畏主人”(玛1:6)。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身份的恭敬,免得上帝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前6:1)。
2. 存敬畏之心,勤勤恳恳,甘心乐意,出于对基督的顺服而服侍他们。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般。 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象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从上帝的旨意。 甘心侍奉,好象服侍主,不象服侍人”(弗6:5——7)。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