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诫命(12)

问8:会众向他们牧师所犯的罪是什么?
回答:会众向他们牧师所犯的罪是:
1. 仇恨他们,迫害他们,或者动手,或用言语,诋毁他们的名声,没有任何证据就控告他们,丝毫不把他们作为基督的仆人、从天上差派给他们的使者尊重。 “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约三:10)。 “他的信又沉重,又利害;及至见面,却是气貌不扬,言语粗俗的”(林后10:10)。 “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
2. 因耳朵发痒而不听他们的话,或者在听的时候存轻视之心,因着不信使他们难过痛苦,使自己的心刚硬,不结果子,闹纷争,反复无常,言行与牧师向他们所传讲的福音不合。 “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私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谬的言语”(提后4:3,4)。 “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可3:5)。 “我先前心里难过痛苦,多多地流泪,写信给你们”(林后2:4)。
3. 不为他们祷告,不向他们作出当有的顺服,不供养他们肉身的需要,对于圣经上所要求的当向牧师所尽的本分全然不顾。
问9:牧师向会众所犯的罪是什么?
回答:牧师向会众所犯的罪是:
1. 对他们的灵魂缺乏真诚、温柔的爱,与其说给他们带来任何益处,不如说是竭力寻求从他们身上得到更多世俗的益处。 “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林后12:14)。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赛56:10)。
2. 在为会众祷告,查经讲道上玩忽职守。 “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 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借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提前4:13,14)。
3. 不为会众警醒守望,与会众交谈时使他们得不到什么益处,言谈举止与他们的教义和身份不合,他们的生活与他们在讲坛上所教导的不一致,导致所教导的在会众身上无效。
4. 以各样的谬见败坏他们所传讲的道,玷污会众的心思意念。 “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上帝的道”(林后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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