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诫命(3)

问9:谁当尤其注意维护并促进自己的名誉?
回答:所有的人都当维护并促进自己的名誉,尤其一切归信真上帝的人;主要的行政官员,以及担负公众责任的人;负责看顾人的灵魂的教牧人员;以及牧者,上帝把人的灵魂交托给他们。 “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 不可顶撞他。 不可私拿东西。 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多2:7——10)。
问10:为什么所有人都当维护并促进自己的名誉?
回答:所有人都当维护并促进自己的名誉,这是因为:
1. 为了使上帝得荣耀。 荣耀上帝是人生的首要目的,我们的好名声只是从属性的。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彼前2:12)。
2. 名誉是珍贵的。 名誉使人更能造就别人,也有利于彼此相爱,互相信任,由此他们双方的益处都会得到极大的增进,不管是社会方面的,还是属灵方面的。 “好名声强如美好的膏油。 人死的日子,胜过人生的日子”(传7:1)。 “美名胜过大财,恩宠强如金银”(箴22:1)。
问11:涉及到他人的好名声,第九条诫命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回答:涉及到他人的好名声,第九条诫命要求我们如同对待我们自己的一样予以维护并促进,不管是涉及到我们自身,还是涉及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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