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所当受的处罚(6)

问5: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就是犯罪时的处境。
问6: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人:虽然是犯同样的罪,国家官员、教会牧者、父母长者、以及所有的有治理权柄的人,他们所犯的罪就比普通百姓、一般会众、孩子晚辈、以及那些接受治理的人所犯罪更为可憎,因为前者犯罪所造成的坏榜样和不良影响要超过后者。 “因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给仇敌”(王上14:16)。 “论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弥3:5)。 因此,犯同样类型的罪,宣告信主的人和上帝的子民所犯的罪就比恶人和不认识上帝的人更为可憎,因为前者使上帝的名受到了更大的亵渎,也使恶人在他们的罪中更加刚硬。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吗? 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3,24)。
问7: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地点:因此,在光明之地所犯的罪就比在黑暗之地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赛26:10)。 所以,虽是同样的罪,在上帝施行极大的救赎和怜悯的地方所犯的罪,就比在其它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不记念你丰盛的慈爱,反倒在红海行了悖逆”(诗106:7)。 在公共地方犯罪,使其他人也受到诱惑和玷污,就比在隐秘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 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撒下16:22)。
问8: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时间:因此,虽是犯同样的罪,在安息日所犯的就比在一周内其它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在上帝的眼中,无论是在哪一日,醉酒和奸淫都是可憎可恶的;但是,醉酒或奸淫,或是其它类似的犯罪,在安息日的时候犯这样的罪,就在上帝面前更为可憎。 在患难之中或此后所犯的罪,就比在另外的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这亚哈斯王在急难的时候,越发得罪耶和华”(代下28:22)。 “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赛1:5)。 同样,虽是同样的罪,在悔改并向上帝发誓之后所犯的,就比在悔改和向上帝发誓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虽是同样的罪,在受到劝责之后所犯的,就比没有受到劝责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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