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作者序言

 
作者序言
 

人若只是单纯地质疑,那他必定是谦恭与怨恨的仁慈。这乃是在血舌所进行之不义审判下的真正殉难!基督、先知和主的使徒进入天堂时就带着对叛徒、煽动家和颠覆世界等质疑:关于他们叛逆恺撒的谴责乃是基督圣杯里的调料。本书作者倒想亲饮那杯中之物。他才是我们受荣耀的先驱:若那良心向主而信誉可嘉者都不能伴随圣徒进入天堂,作者更愿与前者为伴,不愿与后者为伍。走向基督的真理并非背叛恺撒。作者在选择中认定,真理就是接近基督,而不是那可朽君王的超验无边的权力。

教皇制和背叛行为在不列颠已经大大地向前迈出了一步。政府之独裁专制无限膨胀,已冲破了法律界限。此刻,它站在浪尖,带领这片汪洋直奔想象中的权力之绝对的最末端。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一个赤裸裸的真理是,教士如未驯化的莽牛闯进了基督的羊群中,发出惊骇巨响。他们战车的轮子与渴望鲜血的"变乱之女"(巴别之女)齐头并进。女儿长在母亲的血液里,主教制度必会验证那句话:有其母必有其女。为什么教士现在还没有遭到惩罚?他们的惩罚与他们的血统无关。他们真正的灾难会如拉克坦提斯 (Lactantius) 所说的那样:''荣耀的目的并不会幸福。'‘他们遭受惩罚的原因在于: (1) 由于对利益与名誉的渴望,他们转舵驶向了受控制的港湾;就算他们到了紫金教会,也不过是用泥土砌成的。 (2) 谎言更能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无法被拒绝,而是因为人在接受谬误上比接受真理更不具抵抗力。人的想法就在这世界的肥沃胚胎内,有着征服本性,与世界站在一起,有效地支配着教士及其跟随者。

导致我们时代的病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神降下了异端,产生了无神意识与自保意识,这反过来又导致异端;正如云在循环圈中生雨,雨生气,气成云,云下雨等。罪在这悲哀时代弥漫,循环往复。

审判逼近不列颠。重中之重乃是刀剑审判。锋利无比者乃是民众之剑。但愿这就是罗马的民众之剑,如诗所云:"走啊!向往那不义的胜利!”①我期望这场战争是基督的胜利,巴比伦的溃败。

作者的写作动机不是闲得无事,不像那位被革除教籍的对手,如特拉索 (Thraso) 那样自吹自擂。我的笔驱动我去写作。此道上已有多人行走,我只是在这个时代添加新见证。

我没时间去核查这位教皇主义教士所作之序言。我只是就他在序言中的苦毒,他的那些恶意,以及他在《认识特拉索的出身和性格》 (agnosco stylumetgenium Thrasonis) —书中证明长老会治理和君主制以及其他政府形式相冲突的努力,进行一些评论。

1. 他认为王权不在任何教皇或长老的共约权力 (co-activepower) 之下;王权是不能监管或剥夺的。长老制认为,君王处于基督管教的共约权力之中。先知与牧师是基督的使者,手握神国的钥匙。他们可打开神国的大门,让那信神的王子进来;而若背离基督,他们就将他们拒之门外。基督之法面前,无人例外。如果国王的罪[如《约伯记》 (20:23-24) 中所描述的那样]可以通过教会力量来赦免,如教士与神父赦免王那样,那么,我们看到,那松开他们的手就可以捆绑他们了。然而,长老从不将王从王位上拉下来,篡夺王权。教士啊!你的父,就是那教皇,已经废黜许多的王!如你所言,从神圣的角度而言,他的权力与你的权力只有程度上的差异。

2. 若基督所制定的神圣等级倾覆了,君权将如何?一驳斥: (1) 你们教士以前在罢免君王时应该很清楚; (2) 我想基督没有立此秩序。

3. 教冠不倒,王冠稳固。一一驳斥:这样一来,只有敌基督教士的支柱,而没有王权的支柱。历史告诉我们,教士已经将王冠与王杖踩在脚下了。

4. 清教徒难道没有专断地认为,王位不是神赋权柄下的创造,而只是神的许可而已?如此,他们就可以在强求中对罪人进行鞭笞!——驳斥:任何从地狱出来的不洁之恶灵都不能说出更黑心的谎言了!我们坚持王是教会的保育之父 (nurse father) 此乃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则。君王权力来自神。但是,依这教士的理论,对所有下级法官与神在世间的代理人,根据神圣律法.我们都不该服从了!依据第五条诫命,他们都是我们的父,是真理之代表,是世间民事之教皇。在教士们看来,他们倒是应该放松和解开神圣法律对百姓的约束!

5. 他言论中充斥着对长老的谩骂,表现出了敌基督教士的劣根性;没有援引过任何圣经言语。这不过是一个怨愤之徒的撒泼,发假誓,维护教皇制度,拥护索齐尼主义 (Socinianism) ,对人良心施加的暴行,对国家神圣性的破坏已经使他离弃神的呼召与基督阵营等。他被革除教籍是应得的。

6. 除君王、牧师与先知外无人是受膏的,那么,王是否比牧师与先知有更大的义务来维持这份受膏呢?君主制下的教会比其他形式下的教会更美丽与广阔,也最受神喜悦,受神的话赞美。一一驳斥:牧师与君王一样都要维护人民之权力与真正的教会。但是,作为宫廷寄生虫的教士,他们是君王的产物。他们的出生就是为了荣耀他们的王,唯一能做的就是炫耀这荣耀。塔西佗早已言明了其中要旨:我更想要称赞首领而带来的好处。诚然,教会在很大程度上居于王之下,却非完全地居于其下,因他们有神的样子并有热心。除非这位教士敢说,以色列与犹大行压迫的王,以及对征战羊群之滴血号角都不是王。基于他对王的忠诚,他这篇文章的余下部分基本上是阿谀奉承,他称颂了奥蒙德侯爵(the Marquis of Ormond)以及他在与叛军签订的停火协议上所表现出来的绝顶睿智。这位假先知该叫苦了。这些叛军是黑暗之光,是对主的事业与子民的邪恶背叛;而休战是以出卖数以万计的新教徒的性命为基础的,其中有男人、女人以及还在吃奶的孩子。

这位受诅的教士还写了一篇专文反对苏格兰长老会制政府,里面充斥着大量的谎言、诽谤与谬误。

1. 第一个谎言就是:按照规定,选出的长老可以工作,但无法得到圣经与基督教义的认可(《提摩太前书》5:7)。

2. 第二个谎言:执事只参加教会委员会,却与牧师共同管理教会。

3. 我们从来不使用或很少使用小绝罚,即禁止领受圣餐。

4. 苏格兰教会判决仅限于金钱上的惩罚,以革除教籍威胁那些不支付罚金的人;拒绝接受任何无法支付金钱之人的悔罪;民事罚金仅限于醉酒、通奸与亵渎神灵。这些罪在教士那里已经习以为常了。

5. 污蔑说,主事长老拥有和牧师等同的讲道权。

6. 长老会和联合大会由平信徒组成。布坎南 (Buchanan) 与梅尔文先生 (Mr Melvin) 都是神学博士,他们可以教教这个混蛋约翰•马克斯韦尔教士。

7. 长老会追随者乃是圣职行窃者,就像先知后裔,把讲道当作历练他们法庭才能的机会。

8. 爱丁堡的长老会拥有监管权,掌管教会大小事务;他们写信给地方教会,知会他们所听到的关于教士们以及他们的那些反基督和他的教会的可恶计划。

9. 君王必须将其王杖交予长老会保管。王杖是国王的神圣职能;除了基督之教令外,它不在任何司法体系之下。但是,如果可朽的君王亵渎神灵、残杀无辜、张扬欲望之神甚于我主 (通常这些都是教士所为) 基督的代理人就要说:"王使以色列遭殃;我们拥有天堂的钥匙,如果王如此行,可以不为王开门。'‘

10. 詹姆士一世说苏格兰长老会与君主制度间的差别如同上帝与魔鬼间的差别。这话说对了。不过,詹姆士一世是邪恶之王;在别处,他都说错了。

11. 长老会出于他们的骄傲而拒绝接受詹姆士一世的尊敬使者。这是谎言。他们基于最高的关注无法给出当下的答复,因为王在伺机废黜长老会。

12, 说所有犯罪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在内都由长老会教会审理,这是谎言。他们只审理公开罪行①。说他们寻找秘密罪行、使无辜者蒙羞、拆散家庭,这是恶意中伤。但是,对于那些公开的罪行,如圣•安德鲁大学的罗马教士斯波茨伍德 (Spotswood) 与其女儿的乱伦;布瑞奇 (Brichen) 的罗马高级教士怀特福德 (Whiteford) 通奸,他的私生子在一名妓女的怀抱中在格拉斯哥的聚会上哭闹;他们要审理这些罪行。至于高级委员会 (the high commission) 用可恶谎言蒙蔽无辜者而使他们觉得违背了本性之律,这种罪行他们不管。

13. 长老会不禁止合法买卖,但禁止勒索与不公正诉讼;对基督徒有害的东西,圣经也会禁止的②。

14. 长老会不是废除诉讼法,而是要反对不义不公之法,如以赛亚所说③的那样;他们不允许冒犯神圣节日 (如这些教士所行)。

15. 我们不知道什么体制上的教皇以及圣洁的神父,只知道笨狗、游民和令人反感、邪恶、变节了的教士。

16. 我们的仲裁者无统治权;当这教士说"我们教会所有事情都由公众意见决定"时,他是要使自己成为统治者!

17. 诚然,我们没有诸如这教士在弥撒中所行的祝圣仪式;但是,我们有基督和使徒所行的使我们成圣的仪式。

18. 若有人要变卖教会财产,长老会就会谴责他;如果有人掠夺麦芽、餐食与牛肉,我们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就好像新教士向主教奉献500马克不合法一样。现在,无论何人去掠夺[如詹姆士一世通过邓巴伯爵 (theearl of Dunbar) 以下流方式在冒牌会议中购买主教职位那样],他们要么是属于主教制内的人,要么是背弃誓言的主教。这些个人错误在长老会看来都是该谴责的。他们都是主教制下复制出来的人。

19. 主教制中的人主要做这种事:掩盖垂死之人的罪,而让他丧失灵魂。虽然也有长老这样做,但人的错误不会妨碍神的真理。问题在于,教士们总是反对长老,因为后者在谴责罪行上十分严厉。他们行恶,所以恨光。这位教士其实是在指责他们在纪律上的玩忽职守。

20. 这位撒谎的撒旦一直在说,长老会孕育和培养了贪婪、争斗与暴力;原因就在他们违背詹姆士一世意志而革除杀人犯的教籍。按照他的说法,先知孕育了暴力;因为先知疾呼反对亚哈王,就是那杀拿伯的凶手。于是,神的子民必须二者居一;或者,去反对对伤害的伤害。

21. 不能说长老会篡夺了神圣与世俗之双剑。他们所谴责的罪也是民事权柄所谴责和惩罚的。否则,以利亚也可以说是搅和以色列国的民事事务了,因为他的预言抵制偶像崇拜者残杀主的先知,这罪行也是民事权柄要惩罚的。事实是这样的,1637年的格拉斯哥联合大

会谴责了那些主教,乃是因为他们作为牧师,又是国会、管理机构以及秘密法庭国库、法院以及不合法的宗教高等法庭的主人,主管罚款、监禁,行使权柄。

22. 他无知地说,地方分会只是最高长老会挑选出来的附属机构;其中,牧师与博士们根据他们的地位和职分并没有参与地方分会工作的资格;而且,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在那里发表看法和提供意见。

23. 说一些主要长老统治一切,这也是谎言。在主教制内确实是一些人分别地控制教区。虽然人会滥用权力,但这不能证明长老会与君主制度不协调。这位教士击败了教区内的君王,用更高明的手段反君主制;因为他凭借自己的意志统治一切。

24. 像R•布鲁斯先生(R. Bruce)这样一位好人,一个对神忠贞的仆人,一个受到所有人尊敬与爱戴的人;他的苦难、热诚与圣洁,他富有成效的牧养工作为基督拯救了数以千计的灵魂。詹姆士一世抛弃了他,在神面前起誓污蔑他蓄意篡夺王位(这位教士将亵渎美化为国王的一项美德)。詹姆士一世宣称他在苏格兰找不到一位正直的牧师来担任主教之职,所以,他被迫提拔一些虚伪的恶棍为主教。我们知道,他曾说过且亲手写道:R•布鲁斯先生抵得上他的半壁江山。这是否证明了长老会与君主制度相冲突呢?詹姆士一世提拔的那些恶棍主教们才更与君主制冲突啊!

25. 他对R•布鲁斯先生的诽谤,在斯波茨伍德(Spotswood)那份谎话连篇的稿件中被摘引了下来。这篇报告除了对詹姆士一世撤销对几个嗜血主教的放逐令发发牢骚外并没有做其他纠错。这与教士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所犯下的乱伦、通奸、亵渎、假誓、酗酒、渎神、破坏

安息等罪比较起来不可同日而语。

26. 我们的联合大会就是基督的殿,它由牧师、博士、弟兄、长老组成。

27. 他们无权终止基督和他的仆人的关系。

28. 说君王无权干涉联合大会的开会时间和地点乃是谎言。不过,王权不是用来摧毁基督的自由之殿,而是帮助与协助他们。

29. 说我们联合大会要废除法律法规、强制詹姆士一世的工作,威胁开除其教籍使之臣服,继而强迫国王、法官、乃至众人臣服,这全是谎言。我们不会强迫贫困乞丐的良心。委员会是会犯错误的;它不能束缚法官的灵魂。委员会的权力在于牧养,无条件地服从基督的律法;若世俗国会法律违反了基督的道,委员会有权宣布它们无效,就像皇帝强令淫乱与嗜血时要加以制止一样。联合大会难道不该在大会上禁止这些东西吗?若教士们有这样的权力,我想他们也会撤销国会于1641年在苏格兰发布的法令。君王陛下亲自出席这场三国议会,就废止国会的这些决议以及在苏格兰设立主教的法令进行了协商。主教将他们自己立为在君王与法律之上的独立王;他们自己如此行动却把污水泼给长老会与联合大会。

30. 委员会成员来自各区域,其中两位来自爱丁堡。这出于考虑到爱丁堡教会的规模,并非出于它高于其他区域;他们并非来自各区域的遣送,而是由这个区域的教会遣送和授权。因此,他们代表教会坐在议会中。

31. 我们在学术与牧养上都需要博士。这是写在纪律书文上的。

32. 他们坚持认为(我相信这是符合神的道)如国王拒绝改革宗教,那么下级法官、牧师委员会和其他教会人士就要来改革。如果国王没去亲近巴力之子,而是尽其职责洁净神殿,以利亚和他的人也就不会起来做事,斩杀众巴力祭司①。宗教改革是个人行为,但人人有份,包括那些独居者。

33. 君王拒绝,他们还是可以宣誓立约,并自己来建造神的殿②。他们若受压迫,便可相互帮助共同抗敌。受压迫者之自卫与义务并不会捆绑良心,而君王必须完全接受本性之律的制约。

34. 这位教士指责我们的改革,因它违背了那位天主教女王的意志。这只是表明他对教皇制的敬仰,以及对新教的憎恶。

35. 他们因这女王的专横而罢免了她,又立她儿子为王;这些将在下文中予以澄清。

36. 圣・安德鲁堡(the Castle of St Andrews)里执行的对那位恶贯满盈主教之处决,乃是由于他违反了神的律法与人为法律。另外,在1637年的爱丁堡,出于个人目的,他强行推行弥撒。这无法构成反对长老会的理由。相反,长老会教义使我们这些行为合法化。

37. 这位教士称那位基督的仆人为苏格兰教皇。他从他的布道文字中无法摘引到属教皇的或不合适的东西。他知道,他要杀死的人就是那要摧毁教皇和主教们的人。

38. 对这世俗的教士而言,将那些肥硕的修道院院长与主教赶走就是流血的异端。新教的信条 (the Confession of Faith) 也就成了教皇制强大阻拦。纪律书文是神的仆人们在禁食与祷告中花费二十年写成的,期间听取了大量来自改革教会的建议和想法.在这位主教看来,它不过是消极的信仰和狂想。说双方在法律上都同意在苏格兰建立圣公会制,这纯属谎言。

39. 梅尔文 (Melvin) 所教导的乃是异端。他说,在圣经中,长老和主教的职能相同;修道院院长与副院长则不在神的书中。律法在哪里?这就是长老制与君主制冲突的证据?

40. 詹姆士一世没有按照神的话安排了一个不合时宜的节日;神的愤怒降临在这片土地;为此,教会没有按照神的话来安排禁食①。这教士认为,这是异端!天啦!这也能证明长老制与君主制不相容?

41. 大会是要审定教义的正统性的。这有什么问题?——显然,对于组织性教会来说,秘密法庭与国王未被授权来审查教义正确与否,如罗马皇帝不能制定教规一样②。

42. 吉布森 (Gibson) 和布莱克 (Black) 两位先生在讲道中反对詹姆士一世保护主教们的专横,他对教皇主义者的同情.以及其他显明的罪;并在大会上的赦免。这就使长老会与君主制相对立了吗?这只能证明长老会与某些君主的邪恶格格不入。教士们喜欢那些对亚哈王阿谀奉承的四百个假先知①,而那些审判国王和法庭之罪的人们,在苏格兰与英格兰的教士把他们监禁,或放逐,或穿鼻,或烧脸,或割耳等。

43. 那些召开1603年的阿伯丁大会 (the Assembly of Aberdeen) 的人是属神的。事实上,他们站在基督法庭 (Christ's Prerogative) 立场上对抗詹姆士一世禁止所有大会的决定。君王可以在有效控制下禁止全部大会,以抗拒神的话和圣礼,抗拒教会纪律。

44. 他们不会因微小错误或琐事将人驱除出教会,用这个说谎者的话说:我们的教规正好与之相反。

45. 我们的委员会从不给国王指定助手;但詹姆士一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那些当权者就指定了那个腐坏堕落的教皇主义者做他的同伴,即伦若克斯 (Lennox) 的埃斯米公爵 (Esme Duke)。这教士居然赞扬他是一个尊贵的、令人尊敬的人,拥有禀赋惊人的才能。

46. 1637年的格拉斯哥大会投票否决了高等宗教法庭的决议,因为这个决议没得到教会认可。虽说宗教高等法庭是教会司法机构,但它把自己当作牧养教理的法官,剥夺他们的权力,妨碍现有的合法教会司法机构之自由。

47. 大会还是禁止约翰•格雷厄姆(John Graham)这位神职人员使用不公正法令为好。这是在牧养上可耻的压迫。

48. 虽然贵族、议员和城市议员在宣称真理是成为长老,从而成为大会成员,但是,这绝不是要把教会变成议院,也不是要把国家送上绞首架。作为组织内成员,我们同意接受地区分会的制约①。这样和君主制是否协调?

49. 总会组委会成员是这样的人:

(1)能肩负一种临时性的、纯粹的司法职责;

(2)由总会任命并服从于总会;

(3)他们在神的话里得到的保障和地方分会的使者相同。

50. 大家都知道12月17日的历史性毁谤:首先,神职人员企图废除詹姆士一世,并写信给约翰•L・汉密尔顿侯爵(John L. Marquis of Hamilton),预立他为王,因为詹姆士一世背离了真宗教。这本是撒旦的圈套。斯波茨伍德(Spotswood)与这位教士把它说出来了。我就期待历史真相为世人知晓。我们国家的那些圣洁牧师们与教授们挑战政府,为此而承受痛苦,为了罪的问题而争权;但他们绝不是为了权力和职分。在对立的另一方,他们只关心俗世事情。他们的神就是这个世界。其次,所谓的长老会与君主制之间不协调,乃是对 绝对君主制的反抗。结果是,好像有一股力量在反对国会,反对双方 的地方分会,反对所有君王与国家都要遵守的法律和福音。愿主赐下 和平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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