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清教徒是谁
1 清教主义的神话和根基
“冷冰冰的选民”,“生怕有人在某处快乐而惶惶不安”,“在醋中受洗,在腌菜中断奶”——这些是后世对清教徒的评价。“清教徒”和“清教徒式的”这两个词被人们当作贬损的脏话互相攻击。
事实上,“清教徒”这个词在十六世纪作为一个贬义词出炉。对于普通的英国民众来说,一边有罗马天主教的“教皇派”,而另一边有“精确派”或“清教徒”。这个词暗示一群吹毛求疵、自命清高的人,自视比他人更纯洁。这当然不是一个公平的描述:那些被这样描述的人显然从未认为自己是纯洁的,事实与此相反,他们一直承认自己有罪且不完美,这一点已经被充分地证明了。
那么,清教徒是些什么人呢?也许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说得最精辟,称之为“对宗教改革的归正”,那是所有清教徒的共同目标:对有形教会及其成员的生命,以及他们所处社会所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归正。这并非他们认为自己纯洁或已完全归正,而是他们希望以持续的方式进行归正,好使教会和他们自己里面残存的生命得到净化。他们渴望归正,同时坦言他们不接受宗教改革已经结束和已完成的观念。
正确却令人厌烦?
在讲述他们的故事之前,我们需要抹掉一些抛给他们的贬损之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想认识他们。
首先,他们甚至不像我们今天印象中清教徒的刻板形象。我们可能想象清教徒总是穿着黑衣,并且皱着眉头,正如他们的画像所展示的那样。那是他们礼拜日的盛装,而且面对画师而正襟危坐,并非一件轻松随意的事。但在其他日子,他们会穿有色或七彩颜色的衣服。按着当时的时尚,约翰·欧文这位可谓最伟大的清教徒神学家,会头发扑粉,身穿天鹅绒夹克,脚登西班牙皮靴走过牛津大学。
他们也不是一群顽固不化、郁郁寡欢的人。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写道:“与大众印象相反,清教徒并不是苦行僧。尽管他们不断地警告和批判人类堕落后泛滥的虚荣心,但却从未赞美过苦行衣或干面包皮。他们喜欢美食、美酒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环境。”正如对欧文所描述的那样,他们也喜欢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地位将自己装扮得十分得体。
按圣经生活的一群人
清教徒们最重要的特质,也是使他们真正团结一致的特质,就是他们热切的爱圣经,视它为上帝所写的圣言,他们热爱研读圣经,热爱聆听忠实而全备地阐释圣经的讲道。这些是他们信仰、思想、教导、敬拜和日常生活的根基。但这也正是他们今天被误解之所在。
我们常常听闻清教徒为了听一场精彩而有分量的讲道,而不辞辛苦地旅行数小时,他们还视一次精彩的圣经学习,胜过一个晚上的狂欢。讲道时间通常为一小时或更长,但两小时的讲道也不罕见。剑桥的以马内利学院是清教主义的摇篮,其中一位极其长寿的校长劳伦斯·查德顿(Laurence Chaderton,1536–1640)曾有一口气讲了两个小时,他因此而向他的会众道歉。而会众却大喊:“看在上帝的份上,请继续,继续!”对于从未体验过把阅读和聆听圣言当作令人激动的事的人来说,这种行为说好听是无聊,不好听是疯狂。但是,大约一千年来,欧洲人一直没有一本可以用母语阅读的圣经。能够读到上帝自己的话语,并从这些话语中看到上帝拯救罪人的好消息,它不是基于人的圣洁意图或善行,而是完全出于祂自己的恩典,这就仿佛灿烂的阳光照射进那充满宗教罪恶和人类苦难的黑暗世界。
如果不理解清教徒对圣经的热爱,包括他们热爱读经、听道、研经、背经、唱诗和探讨圣经,倚靠圣经而活,以及享受圣言中圣灵大能的作为等,就不可能理解清教徒本身。清教徒理查德·格林汉姆(Richard Greenham)提出了八种读经方法:以勤勉、智慧、准备、默想、交流、信心、实践和祷告读经。清教徒汇总了他们在上帝的圣书中发现的一切,并将其应用到生活的各个领域。他们将这本神圣的万书之书,视作宇宙之上帝天父亲自向他们所说的话,
作为救主安慰他们,作为成圣者指引他们,赐予他们可以信赖的永恒真理。他们视这六十六卷书为圣灵留给他们的图书馆,藉着圣灵的大能,在耶稣基督里,并通过耶稣基督使他们不断地心意更新,生命得以改变,从而荣耀上帝。
清教徒呼吁信徒在信仰和实践中以圣言为中心。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基督教指南》展示了清教徒如何将圣经视为值得信赖的人生指南。良心的每一个问题都应遵从圣经的指导。亨利·史密斯(Henry Smith)说:“我们应该把上帝的圣言像准则一样时刻摆在我们面前,唯独相信它所教导的一切;唯独喜爱它所规定的一切;唯独憎恶它所禁止的一切;唯独遵行它所命令的一切!”
如果你经常阅读清教徒的作品,会开始发现他们以圣经为中心的思想具有传染力。虽然他们的经文注释不是释经学上的最后定论,但清教徒的著作比后来的许多作品都更好地向我们展示了怎样才能全心全意地忠实于圣经的真理。你会像他们一样,相信这本圣经是活的,认同约翰·弗拉维尔(JohnFlavel)所说的观点,他说:“圣经教导我们最佳的生活方式,最高尚的受苦方式和最舒适的死亡方式。”
对他们来说,圣经比生命本身还要宝贵。例如,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清教徒的故事。“咆哮的”约翰·罗杰斯(John Rogers)在英格兰东部美丽的小村庄戴德姆讲道。约翰·豪(John Howe)如此记载托马斯·古德温(Thomas Goodwin)的回忆:
在那篇讲道中,他(罗杰斯)强烈地责备人们忽视圣经(恐怕当今,圣经更被忽略)。他假装上帝,告诉人们:“我将圣经交托与你们如此之久,你们却轻看它,它在房子里落满了尘埃,布满了蜘蛛网。你们却无心读它。你们就这样用我的圣经吗?你们不应再拿着我的圣经。”然后他从坐垫上拿起圣经,好像要带着它离开那里似的,但马上又转过身来,装作人,跪在地上,向上帝恳切地呼喊和恳求:“主啊,无论你做什么,都不要拿走你的圣经。杀了我们的孩子,烧毁我们的房屋,毁坏我们的财物吧,只要你留下你的圣经,千万不要拿走你的圣经。”然后,他再次装作上帝,对人说:“这是你们说的?好,我就再试验你一下。我给你们我的圣经,我倒要看看你们会如何使用它,是否会更加爱它,珍视它,是否更加遵守它,实践它,是否会更加按照它来生活。”他的这些动作……使所有的会众都陷入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情形,是他一生中从未见过的。那地方简直就是“波金”(哭泣之地),只见现场人们哭声一片。他告诉我,当他走出来,准备牵马离开时,不得不抓住马的脖子哭了一刻钟,直到他有力气骑上马背。当时人们因为忽视圣经而受到如此强烈的责备,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也是现场所有人从未感受过的。
对清教徒来说,圣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信仰和生活最可靠的根基,如果不理解这一点,那么这整个故事就会令人费解。他们发现,在这本书写的上帝圣言中有上帝永活的圣言——耶稣基督,就是那启示为道路、真理和生命的(约14:6)。清教主义就是要根据圣经至高无上的权威标准,藉着并在耶稣基督里归正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