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家庭内部的征服

仅是家庭内部的征服
在基督教世界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即女人低男人一等,所有的女人都必须向男人敬礼,顺服于男人。 其实咒诅并没有让女人受所有男人管辖,只是受她们丈夫的管辖。 彼得写信教导妻子们,告诉她们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不是顺服每一位做丈夫的,更不是所有的男人,只是顺服她们自己的丈夫。 为了防止我们忽略这一点,彼得在第5节中重复提到“她们自己的丈夫”。
《彼得前书》3章1节和5节说:“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 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因为古时仰赖上帝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
保罗也强调做妻子的要顺服“她们自己的丈夫”,而不是顺服于所有男人。
《以弗所书》5章24节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她们自己的(译注:和合本中没有‘她们自己的’,作者使用的是钦定本《圣经》)丈夫。”
爱从来不会去奴役,相反,爱会为所有人诉求自由和自由表达。
这一点已经相当清楚了。 圣灵不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有丝毫的误解。 既知道男人有统治一切的倾向,而女人是脆弱的(软弱的器皿),圣灵在每次命令妻子要顺服丈夫时,都把“自己的”一词紧接在“她们”之后。 我听说许多教会擅定女人要顺服男人为一个普遍原则,这让我想起古欧洲的阶级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所有下层阶级都要“知道他们的位置”。 同样,从前在美国的南部,黑人们也被告知要“知道他们的位置”。 旧的社会习俗也要求孩子们“知道他们的位置”。 以上的种种情况,都是在试图保护“上等人”的特权位置。 创造一个有阶级之分的社会秩序,并使之永存是件可怕的事,处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会害怕失去自身的威望和控制力,而被驯从者则害怕那些掌权并管理他们的人。 当所有人都相信个人在上帝面前的尊严与平等的时候,这个系统就失去了它的魔力。
爱从来不会去奴役,相反,爱会为所有人诉求自由和自由表达。 如果上帝把价值与尊严赐予了男人、女人和孩子,那么我们有什么权力剥夺他人的尊严呢? 我再说一次,婚姻是一个需要有权力阶层的自治体系,上帝已经命定男人做头,但是男人的领袖身份仅适用于他自己的家庭。
女人可以选择顺服上帝,从而顺服于自己的丈夫,正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做的,但是婚姻的行政结构与普遍意义上的行政结构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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