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属灵的倦怠 1
我脱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
——雅歌5: 3
这里有一个犟嘴的争论。“这难道不是”,她说:“我的良人要我把脚弄脏,让我丢弃甜美的快乐,在冬夜里赤身露体,这不是不合理的要求吗?基督难道不是让人感到累赘吗?祂的命令难道不是不合宜的吗?祂难道不能在太阳下山以先,在我睡觉之前敲门吗?奇怪的是,我的这位基督必须在午夜和鸡叫之间作工,而其他人都还在休息”。
这是一个很有必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只不过是赤脚从屋子走过去,请基督进来而已,何竟让我们感觉如此艰难呢?原因是这样的:
我们眼中的光败坏了,不能清楚地看明基督,而且是歪斜着眼看祂,却满眼去正视世界。因此,当基督敲门时,我们会说,第一:“他不能来这里。”第二:“我怀疑敲门的是否是基督,因为我不希望看到祂。”第三:“我必须活着。”第四:“我不能受苦。”第五:“如果我这样做,各样的事都会临在我身上。”第六:“如果我让祂进来了,那我的邪情私欲得不到祂的青睐。我的意志,情感,和祂永远不会有任何交集,还会相争。”人的眼目在哪里,情欲就在哪里,而他们的眼却是在脚底下。
我们的内心和感受使我们在温床里一动不动,以至于起不来请基督进来。是的,内心着实刚硬。最坏的信徒,和世界上最强硬的争论者都是如此。当我们自己来选择怎么做的时候,会求问自己:“你怎么想啊,我的情欲?你的意愿和投票是什么?比如我的荣誉、安逸等等?告诉我,我应该让祂进来吗?”然后我们就听不进去其它不同于我们内心的意思。哦,亲爱的,当“凡事察验”(帖撒罗尼迦前书5: 21)。总要敬畏神,把一切的遮盖物拉开,让你看到一切,谁的皮肤是黑的,谁的是白的。
“我怎么能?我怎么能,佳偶?”你问说,“我怎么能起来?我怎样才能穿上我的外衣”?我告诉你如何能:活动你的四肢,举起你冰冷的手指。一个强壮、未受捆绑的人竟不知如何从床上站起来。这是何等奇怪!活动你的身子,把被子和床单甩掉,走到地上。如果人们容许属灵的光辉照射进来,公正地、明智地、属灵地思考这世界和其上的乐趣,这就是他们的软床,他们可能会向基督敞开。可是,人不过是睡在一张冰床上。这床将随着神的愤怒而融化,人们和他们的床单以及床都会游泳漂流而去。不可如此!人当厌烦这张既短又窄的床。“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路加福音12: 20)。”“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哥林多前书7: 31)。”这不是一张短小的床吗?无知的人都不能把他们的脚从床上放下来。
1《卢瑟福证道集》(QuaintSermons), 87–91.

在爱丁堡格雷弗里尔 (Greyfriars) 教堂院内签署的《苏格兰民族盟约》(Covenanters’ commitment to Reformation principles)(1638年),重申了盟约者对宗教改革原则的承诺。因为当时卢瑟福被放逐到阿伯丁,他无法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