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完全的神,完全的人 1
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
——马太福音15: 22
“主啊,大卫的子孙”
1. “主”这个字表明了基督的神性;“大卫的子孙”表明了祂的人性。这就是我们中保的完美之处—祂是盟约和以马内利的实质,“神与我们同在 (God with us/Godus) ”,表明我们可与主联合;这是天与地、神与泥土之间实质性的相联与盟约。
2. “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希伯来书2: 11)。除了为要与我们认同,祂成为神家中的一子(希伯来书2: 14),还有什么原因使祂成了血肉之体呢?
3. 祂会和我们一样有血肉之体。祂不仅会来到病人身边,走到我们的床旁,还会亲自躺下,成为病人【译注,基督的人性蒙神特别护理,因此不生病,譬如祂接触大麻风病人却不被传染。这里是指祂担当我们因罪带来的各样的软弱和痛苦(以赛亚书53: 5)】,承受我们这带病的躯体。在那样的肉体状态下,祂变得卑微,像一条虫,而不像一个人,以此来替我们偿还我们的罪债。祂成为真实的人,内心为我们叹息;祂的眼睛为我们哭泣;成为像祂佳偶那样的肉身的身体、腿、和胳膊为我们被刺透;祂的生命曾存活在我们生活的地土上;祂的舌头和灵魂为我们祈祷。然而,祂仍然是神,这样祂就可以用属天的香来调和大祭司的顺从,并把神的血管和身体里的血交给审判,因为神居住在祂里面。
1《信心的试炼和得胜》(Trial and Triumph),第9篇,98–99.

乔治·吉莱斯皮(George Gillespie)(1613-1648),西敏会议苏格兰专员,卢瑟福的密友和经常通信者。两人约定在有生之年会为对方一直代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