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第六条:神永恒的定旨

第六条:神永恒的定旨

神适时地赐信心给一部分人而不给其他人,是出于他永恒的定旨。这是自古以来就显明了这些事的主所说的,并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随己意行作万事(参弗1: 11)。对于选民,无论他们的心多么刚硬,神都按着这定旨施恩软化它们,使他们回转归信;然而,对于不蒙拣选的人,神就按着公义任凭他们邪恶与刚硬。这向我们显明,虽然人都该被定罪,但是,神以他的恩慈和公义将他的选民与不蒙拣选的人截然分开,这就是神用他话语向我们启示的拣选与弃绝的定旨。尽管人顽梗悖逆、不洁、易变,歪曲神的定旨从而自取败坏,但这定旨给属神、敬畏神的人带来极大的安慰。

使徒行传13: 48 彼得前书2: 8 以弗所书1: 11

在第四条中,《多特信经》的作者们根据圣经说明审判之日将会发生的事:神要公开将救恩全然赐给信徒,也要公开将对罪的刑罚全然倾倒在不信之人身上。在第五条中我们看到,人凭着自己不可能信神,信心是神所赐的。现在,在第六条中,作者们用圣经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得到了神所赐的信心,而其他人却没有得到。其中的原因在于神永恒的定旨。神在这一定旨中决定使特定数目的特定的人信他,并得蒙拯救,而将特定数目的特定的人留在他们的不信和被定罪的光景之中。

圣经教导说,神早已定下了救赎计划。凡事都不是偶然发生的,也不是人类心血来潮的结果。尽管人类会作一些决定,他们要为这些决定负责任,而这些决定也会影响历史的发展,但人类并不掌管历史,也不为历史指引方向。历史是在神的旨意下,根据神从亘古就定好的计划向前发展的。神定计划不是根据他预知人按其自由意志会做什么,而是根据他自己至高的、美好的旨意。神以他永恒的、主权的计划掌管、指引整个历史。

在《海德堡要理问答》的主日10中,我们看到神的护理:

“神的护理是指神藉着他全能、永在的能力,仍然托住天地万有,如同他用手托住一般,并且管理着这一切;不论一草一木、雨水干旱、丰年荒年、日用饮食、健康疾病、富足贫穷,所临到我们的一切,皆非出于偶然,乃是出于天父大能的手。”

神的护理不是别的,正是他施行亘古所定的计划,神“随己意行做万事”(弗1: 11)。

神永恒的计划中也包括他赐信心给一些人,而将另一些人留在不信之中。在世界创立以先,神就已经选定了他要拯救的人;在人类历史中,他将信心赐给他的选民。同样,在世界创立以先,他也已经决定任由另一些人不信;27在人类历史中,他没有将信心赐给那些人。因此,所有蒙神拣选得救恩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听到福音就信了(徒13: 48);而对所有不蒙神拣选的人而言,福音就是他们的绊脚石,这是神永恒的定旨所决定的(参见彼前2: 8)。

27请注意这里的措词。神的定旨并没有导致人不信神,而是把人留在他们的不信之中。人不信神不是神导致的,但他将一些人留在不信中。神这样做是完全公义的。即使神把全人类都留在不信神的光景中,他也没有行任何不义(参见第一项第一条)。有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第一项教义第十五条的学习中进行详细讨论。

作者们写下这一条的背景是,阿米念主义否认神掌管历史。他们承认在有决定意义的大事中,特别是在自然界中,神的确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决定人生方向的是人,而不是神。是人自己,而不是神,决定他是否会信神。神从永恒就已经记录了人的决定,但这一记录仅仅是基于神预先知道人会选择做什么。阿米念主义者相信,神的行为取决于人的行为。说到底,掌管历史的不是神,而是人。

圣经的教导却不是这样。神掌管我们的生命,也掌管我们的信心。他从亘古就决定了要赐给谁信心,万事都是按着他永恒的计划来实现的。根据这一永恒计划,神所拣选的人一定会信神,并且得救。

根据第四至第六条,我们来画一画下列事件的时间表:

问答题:

1. 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是由什么决定的?这也包括他信与不信吗?你能用经文来证明你对后一个问答题的回答吗?

2. 引导人生方向的那一位也就是将一些人留在不信中的吗?你能用经文证明这一点吗?

3. 关于人一生中的属灵方向,阿米念主义是怎么说的?

4. 在第四条至第六条中,我们可以看到什么样的思路?

深入思考题:

5. 如果说神按照他的定旨决定人生的方向和经历,那么神是否也定旨使人犯罪呢?这不是剥夺了人在道德方面的自由,并把神说成罪的始作者了吗?

6. 神永恒的定旨和他对万物的护理这方面的教义与斯多亚派和自然神论者的宿命论和决定论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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