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基督之死无价的原因
基督之死无价是因为甘愿受死的那位不仅仅是一位真正的人、完全圣洁的人,也是神的独生爱子,与圣父和圣灵同有永恒和无限的本质(这些都是作我们救主的必要条件);此外,基督之死无价还因为他担当了我们犯罪后本该承受的神之忿怒和咒诅。
希伯来书4: 15;7: 26 约翰一书4: 9 马太福音27: 46
尽管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我们通常会发现,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不平等。在某个大城市,一个街上的流浪汉若是被谋杀,这几乎不会引起媒体的任何注意。但是,总理或总统那样的高官若是死了,就会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一个年轻的士兵在战争中丧生,那只是可怕的损失。但是,一个将军的阵亡却会被看成是更大的损失。一个人的地位越高,其生命的价值就越大。想想押沙龙威胁要杀他父亲大卫的时候,跟随大卫的人是何等看重大卫的生命价值。他们说,“你一人强似我们万人”(撒下18: 3)。
《多特信经》的作者在前一条陈述了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他们在本条解释了原因。正如上面的例子所说,一个人的地位决定了其生命价值的大小,基督的身份使他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基督的血是如此的宝贵,不仅因为他是个义人,也因为他是真神。尽管圣子与圣父具有相同的本质,并在永恒中与圣父同享一样的荣耀和权能,他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参见腓2: 6及其后经文)。他使自己降卑,取了我们人的本质,却又丝毫不失他的神性。基督身为真神和真人,经受了苦难和死亡。
如果基督只是人,他只可能为一个人付上赎价。但因为他是神,就能藉着自己的死为多人付上赎价。举例来说,两个交战国所交换的战俘必须价值相等,士兵换士兵,中尉换中尉。但是,被俘的将军所能换回的就不只是一个士兵了。若要交换这位将军,俘虏他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释放一百名士兵。如果基督只是人,他的死就只能赎回一人。但基督也是真神,所以他的死就能赎回多人。基督之死能够赎回的人数是无限的。
另一个因素更加大了基督之死的价值,那就是他死在了神的忿怒之下。我们常常只想到基督在肉体上所受的折磨。但是,我们绝不应忘记,基督不仅是在肉身受苦,也是在灵魂受苦。其实,在他的肉身受苦之前,基督就告诉他的门徒:“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 38)基督所承受的灵魂上的痛苦是如此的巨大,以致他在客西马尼园中竟被压得汗如血滴。在十字架上,他灵魂的痛苦甚至使他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 46)。
我们要再次强调,基督的死之所以有无限的价值,是因为他不仅仅承担了神对选民的罪所发的忿怒,更承担了神对全人类的罪所发的忿怒。我们在《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37)看到,“基督在地上生活的整个时期,特别是最后阶段,他用他的肉体与灵魂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保罗所说的“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 6),也是这个意思。
“他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这并不意味着他救赎了全人类。但是,他所救赎的那些人与全人类一起,都伏在神对全人类的诅咒之下。所以,他若不经受神对全人类的忿怒,就不能拯救我们。他的死确实足以为全人类的罪付上赎价,但他的死只是为了信徒,也只让他们受益。”60
60 J. van Bruggen,Annotations to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海德堡要理问答注释》,Inheritance Publications 出版社,1991 年,117 页。基督担当了神对罪的忿怒,这些罪不仅包括选民的罪,也包括全人类的罪。
让我举例说明这个道理。有一辆在事故中彻底报废了,就停在主人的院子里。有一个人想买车上的某些零件,它们的价值可能是二百美元。但是,车主告诉那人,如果单卖零件,保险公司可能就不会付给他总额大概一千美元的理赔金。那人若想买这些零件,就必须支付与理赔金等值的一千美元,尽管他想要的零件只值二百美元。与此相似,基督担当了神对普天下人所犯的一切罪的忿怒,但他只救赎了其中的一部分人。基督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这个事实意味着他的死完全足以作全人类一切罪的赎价,即使他要拯救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
正如前一条所说,阿米念派指控改革宗,说他们否认基督之死的无限价值,所以《多特信经》的作者写了本条。阿米念派声称,改革宗提出“有限救赎”的教义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的死只具有有限的价值。这不过是阿米念派以为的改革宗的观点。前一条已经表明,《多特信经》的作者公开宣告,基督之死具有完全的、无限的价值。基督是神永远的独生爱子,他的死担当了神对全人类一切罪的忿怒,因此远足以补偿所有人的罪。
基督之死的无限价值为神的儿女带来了无尽的安慰。他们已在基督里得了救赎,却仍会犯下严重的罪。但是,无论他们的罪多么令人忧伤,基督的赎罪祭都远足以遮盖那些罪。
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1: 18)。
问答题:
1. 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第一个原因是什么?
2. 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第二个原因是什么?
3. 基督担当了神对罪的忿怒。这些罪仅仅是指选民的罪,还是指全人类的罪?请解释为什么必须如此?
4.《多特信经》的作者宣告,基督之死具有无限的价值。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5. 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知道这一点对我们有什么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