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第七条:及错谬反驳六:为何有人信基督

第七条:及错谬反驳六为何有人信基督

真心信基督,且藉着基督的死脱离罪,从灭亡中得蒙拯救的人得到此益处,是单单因为神的恩典;这恩典是神在基督里,从永恒中赐予他们的。其实,神并不欠任何人恩典。

马太福音22: 14 哥林多后书5: 18 以弗所书2: 8,9

阿米念派和改革宗都同意,不信的原因在于不信者自己。至于信的原因是否在于神,他们的观点却大相径庭。改革宗认为信的原因在于神。阿米念派却认为,信的原因在于人。这是阿米念派“无限救赎”教义的一部分。第二项错谬反驳六呈现了阿米念派的这个观点。

错谬六:就神而言,他愿意将基督受死所带来的益处平等的赐与所有人。然而,有些人得到了赦罪之恩和永生,有些人却没有得到。这种根本性差别是在于人的自由意志(神赐恩典时虽然一视同仁,但是否把神的恩典应用到自己身上取决于自由意志),而不在于神特别的怜悯——这怜悯大能的运行在他们里面,以致他们(而非其他人)将神的恩典应用到了自己身上。

反驳:教导这种错谬的人滥用“获得救恩”与“应用救恩”之间的区别,迷惑那些不谨慎、不老练的人。他们看似在有条有理的阐述它们的区别,其实是企图将伯拉纠主义错谬的毒素逐渐灌输给人。

阿米念派认为,决定基督救赎范围的是人,而不是神。决定谁会受益于基督之死的是人的意志,而不是神的意志。阿米念派说,就神而言,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受益于基督的死,基督救赎的范围是不受限定的63。他们说,每个人都有可能得到永生,尽管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他们教导说,基督已经为所有人获得了救赎64。但是,人必须凭信心接受这个恩惠,从而将其应用在自己身上。因此,他们认为决定基督救赎范围的是人,而不是神。

63参见第二项错谬反驳五,详述于第二项第二条。

64说到基督已经为所有人赢得了救赎,我们应该记得,阿米念派认为,基督并没有实际的为任何人的罪付上赎价,也没有为任何人成就神所要求的顺服。确切地说,阿米念派认为,基督为所有人降低了赦罪的代价,使其从永死降成了悔改,他也降低了义的代价,使其从完全的顺服降成了相信。参见第二项第二条及第二项错谬反驳三和四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多特信经》的作者指出,阿米念派没有对“获得救恩”与“应用救恩”进行明确的区分。我们不应被这些大词吓倒。举例来说,如果我被烫伤了,就会去药店买药膏处理伤口。但仅仅买药是不够的,我还必须把它涂到伤口上。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正确的方式来使用这两个术语。藉着献祭,基督已经获得了救恩。他已经藉着他的义和死偿付了我们的赎价。他的救赎工作成了我们得以脱离罪疚和罪的权势的客观原因。现在这个救恩还需要被应用在选民身上,因为他们不会自动与基督的恩惠有份。基督必须应用他所赢得的救恩。他通过圣灵来做这项工作,圣灵更新选民的心,光照他们的理性,并释放他们被奴役的意志,从而使他们转向神,并用真实和活泼的信心接受基督所赢得的救恩。藉着信心,神的选民被连于基督,并得享他救赎的恩惠。

阿米念派滥用了“获得”救恩与“应用”救恩之间的区别。如上所述,他们教导说,基督已经为所有人获得了救恩。但是,人必须凭信心接受这个恩惠,从而将其应用在自己身上。阿米念派说,这个信心是人的行为。尽管人落入罪中,他生来仍有信的能力65。这里我们再次遇到阿米念派关于人的不完全的败坏的错谬。他们宣称,尽管人是败坏的,他仍然有能力行一些善事。他仍能悔改和信。他的意志仍可以在信和不信之间进行自由的选择66

65参见第三、四项错谬反驳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66第三、四项错谬反驳二和三详述了阿米念派自由意志的教义。

但圣经教导说,人是死在罪中,毫无能力把基督赢得的救恩应用在自己身上。应用救恩不是人的工作,而是圣灵的工作。圣灵藉着赐信心给神的选民来完成这个工作,因为他们无法凭自己的能力信。所以,信的原因唯独在于神,丝毫不在于人。

问答题:

1. 根据阿米念派的观点,一个人是否能够受益于基督的死是由谁决定的?换句话问,基督救赎的范围是由谁限定的?

2. 获得救恩与应用救恩有什么区别?我们能正确使用这两个术语吗?

3. 根据圣经,我们的救恩是谁获得的?是怎样获得的?阿米念派同意圣经的教导吗?如果不同意,请解释一下他们的观点。

4. 根据圣经,这个救恩由谁来应用?是如何应用的?阿米念派同意圣经的教导吗?如果不同意,请解释一下他们的观点。

5. 人藉着信心接受基督的恩惠,这样说是错误的吗?为什么?

6. 阿米念派主张无限救赎的教义,这个教义在人的光景方面隐藏着怎样的错误?

7. 阿米念派认为,相信的原因在于人。请解释为什么这一点是他们无限救赎教义的基本要素。

深入思考题:

7.《多特信经》的作者在本条阐明,那些真心信基督的人脱离了他们的罪(这意味着他们藉着信心称义)。本条同时阐明,“这恩典是神在基督里,从永恒中赐予他们的”。这是在说,那些信的人,已经从永恒中,甚至在他们还没有信之前,就已经罪得赦免(并因此称义)了吗?若是如此,我们还能被说成是“藉着信心称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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