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为何其他人蒙召就来到神面前
另有一些人藉着福音事工蒙召,就来到神面前并归信了。由于他们不是凭自由意志优于同样得了充分的恩典,却没有信而归正之人(那是骄傲的伯拉纠派异端的主张),因此,他们来到神面前不应归功于人,而应归功于神。神从永恒中就在基督里拣选了属他的百姓,及至时候满足,他便有效地呼召他们,赐他们信心和悔改的能力,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带领他们进入他爱子的国度。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使信徒宣告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伟大作为;使他们不指着自己,而是指着主夸口。这是使徒们在多处经文里所作的见证。
罗马书9: 16 歌罗西书1: 13 加拉太书1: 4 彼得前书2: 9 哥林多前书1: 31 哥林多后书10: 17以弗所书2: 8,9
在上一条,我们学习了为什么有人蒙召,却没有来到神的面前,也没有归信。其过错在于他们自己。现在本条告诉我们,为什么其他人蒙召就来到神的面前,并且归信。与我们希望的想法相反,这些人归信的原因不在于他们自己。
保罗曾经写道,“没有寻求神的”(罗3: 11)。人早在伊甸园犯罪堕落之后就是这样了。亚当和夏娃并没有寻求神,反倒恐惧战兢地逃避神。事实是神寻找了亚当和夏娃(参见创3: 9)。所有的世代都持续着这种“没有寻求神的”情形。所以,难怪神藉着先知以赛亚说,“素来没有寻求我的,我把自己向他们显明;素来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找到;素来没有求告我名的民,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赛65: 1,新国际版)。在归信的事上,神必须主动在先。
人实在是太败坏了,以致于他不但拒绝主动寻求神,就是神藉着福音呼召他时,他也没有能力用信心来回应。基督说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耶稣还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6: 65)。保罗曾经写道,“所以我告诉你们:……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 3)。
如果人要靠自己的能力来回应福音的呼召,那就没有一个人会回应。所有人都会留在他们的不信和定罪中。
《多特信经》的作者有必要说出这一点,因为阿米念派宣称,归信的荣耀属于人。阿米念派对此给出的原因是,信心和悔改的来源不是神,而是人。
正如我们在无数的情况下已经看见的那样,阿米念派不相信人全然败坏的教义(参见第三、四项第一条和第三条)。按照他们的判断,人只是部分地败坏。他们认为,神最初要求人完全地顺服他的律法,败坏的人虽然没有能力满足这个要求,却能够相信,能够以属神的忧伤为自己的罪悔改,能够选择服事神,能够渴慕救恩。对阿米念派而言,人受造时就有这个能力,而且人在犯罪堕落之后仍然持有这个能力。
阿米念派说,当神呼召时,所有人都在自身之内拥有以信心来到神面前的能力。在回应神的呼召方面,神没有把任何特殊的恩赐给一些人,却不给另其他的人。神不偏待人;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神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把他的意愿强加于人。蒙召时是否会来到神的面前,这完全要由人自己决定。所以阿米念派争辩说,若有人在蒙福音呼召的时候接受了恩典的应许,那是他自己做成的,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93。回应福音呼召的人将自己和其他人区别开来,即那些如果愿意就可以回应福音呼召,但却没有如此行的人。
93参见第三、四项第一条,那里讨论了阿米念派在人的自由意志方面的错误。
阿米念派的这种观点与圣经不符,因为圣经教导说,信心乃是神所赐的。保罗在以弗所书2: 8-9写道,“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阿米念派用他们对人的高度评价来欺哄自己,抢夺了本应属于神的荣耀。
既然堕落后的人生来就全然的败坏,没有能力回应福音,为什么还有一些人回应了呢?这完全在于神。神凭着他主权的美意(即他随己意行事的神圣权利),在永恒中拣选了他们,并定旨要赐给他们信心和悔改的能力。所以,神拣选的定旨是一些人能够凭信心接受福音应许的第一个原因。
一些人回应福音的第二个原因在于神的呼召的大能。这个召唤人以信心接受福音应许的呼召通过宣讲神的道延及那些回应福音的人。
《多特信经》的作者谈到两种呼召。第一种是“普世的呼召”。它之所以称为普世的,是因为“福音的应许……应当……不加分别地对万国万民,即普世的人宣讲”(第二项第五条)。此外,这些作者在第一项第三条,第二项第六条,以及第三、四项第八、九条所使用的呼召也是指“普世的呼召”。
第二种呼召是“有效的呼召”。神正是通过这种呼召,不但宣告福音,而且藉着圣灵的工作,强有力地把他的选民吸引到他面前,使之信并悔改。第二种呼召之所以称为有效的,是因为对神的选民宣讲福音,必定会使他们相信并悔改。《多特信经》的作者在第一项第七条和第三、四项第十条所谈及的呼召就是“有效的呼召”。
对“有效的呼召”和“普世的呼召”做出区分是有圣经根据的。在一些情况下,神向他的百姓宣告他的道,他们却不信,也不悔改。听见的人并没有留意神的呼召。我们在以赛亚书第65章第12节看到,“我要命定你们归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杀。因为我呼唤,你们没有答应;我说话,你们没有听从,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另见耶7: 13)。圣经也教导说,福音要宣告给那些未蒙神拣选的人。我们在马太福音第22章第14节看到,“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这些都是“普世的呼召”的例子。
另一方面,圣经也给出了“有效的呼召”的例子。我们在约翰福音第10章第3-4节中看到,基督是好牧人,他呼召自己的羊,这些羊也都听他的声音,并跟从他。我们在罗马书第8章第30节中也看到,“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在这节经文里,神对他选民的呼召是如此的有力,以致他们都信了,并藉着信得称为义。我们在使徒行传第13章第48节也同样可以看到藉着福音宣讲所发出的“有效的呼召”,“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福音的“普世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有什么不同?其实,两种呼召的内容是相同的。换言之,它们宣讲了同样的信息,传达了同样的警告,宣告了同样的应许。人都是藉着福音的宣讲蒙召,但是,圣灵却在其中大能地使福音的呼召有效地在神的选民心中生发信心和悔改。所以,信心和悔改是神所赐的礼物,神藉着圣灵大能的工作,通过福音有效的呼召把这两个礼物赐给他选民。
回应福音的呼召并不仅仅意味着以信心接受基督,也意味着信实地顺服基督。福音不但呼召我们相信,也呼召我们顺服。
正如圣灵藉着福音的呼召使人相信一样,圣灵也藉着福音的呼召使人信实并且顺服。所以,《多特信经》的作者在本条说,“[神]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带领他们进入他爱子的国度”。神把他的选民从罪和撒但的统治中释放出来,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第1章第13节中所宣告的那样。神的选民就其本质而言是完全败坏的,但却按着神的形象得到了更新,所以他们在基督里是新造的人(参见林后5: 17),而且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开始有神的形象。
此外,神的选民被迁出了黑暗的国度,成了基督国度的子民。这意味着,基督成了他们的主和王,他用他的道和圣灵管理他们,好使他们开始在生活中谦卑地遵行神的一切诫命。
神有效地呼召他的选民相信,也有效地呼召他们信实,其目的就是“使信徒宣告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伟大作为”。即使神把所有的人都留在定罪中,他也没有对任何人行不义(参见第一项第一条)。但是,尽管人是如此的不配,尽管人是如此全然的败坏,神仍然照着他的美意,决定赐给一些人信心和忠诚,以使他们可以颂赞他的名。
《多特信经》的作者也特别指出,神的选民通过颂赞神的名,把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他,也唯独归给他。他们“不指着自己,而是指着主夸口。”。他们在自身之内没有任何可夸口的,因为就是信心也是他们从神领受的礼物。他们与那些不留意福音呼召的人不同,但这也不是他们自己做成的,因为“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 7)。当人以信心和信实回应福音的呼召时,唯有神当得一切的尊贵和荣耀。
问答题:
1. 在归信的事上,神如何主动在先?他为什么必须这样做?请用经文证明你的回答。
2. 神一旦在归信的事上首先采取行动,人就能靠自己的能力回应福音的呼召吗?请解释你的回答,并用经文证明。
3. 阿米念派会如何回答第二个问答题?根据他们在人败坏程度方面的判断,人是如何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来回应福音的呼召?
4. 阿米念派说,神在归信的事上不偏待人,这是什么意思?根据他们的观点,为什么有人信,有人却不信?
5. 人信和悔改的首要原因是什么?
6. 在使人归信的过程中,神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
7. 人是如何通过福音的呼召而信的?
8. 在福音的呼召方面,圣经做出了怎样的区分?请解释这它们的不同。
9. 除了相信,福音对我们还有任何其他的呼召吗?如果有,是什么?
10. 我们说这个呼召是“有效的”,这是什么意思?
11. 神呼召他的选民相信和信实,其目的是什么?你是否满足了这个目的?如果是,请说明你是如何做到的。如果不是,请解释原因。
12. 有一些人回应了福音的呼召,他们指着自己夸口吗?为什么?
深入思考题:
13. 神的选民一听见福音,就会立即相信吗?还是有可能需要多年的时间才会有信心的回应?
14. 在宣讲福音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展现出多大的耐心和坚持,才可以做基督在马太福音第10章第14节所命令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