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祂的义。”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罗4:3、17)
当我们留心听完主耶稣有关我们和十字架交通的话后,现在转向更深地去洞察保罗所论到圣灵给我们在基督里死的意义。
你是否知道罗马书是如何安排有关因信称义的道理?在一章十八至三十二节,讲到异教徒可怕的罪;二章一至二十九节,讲到犹太人的罪;然后就提到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都需要基督耶稣的救赎(3:21-31)。第四章就讲到亚伯拉罕的信心,他信神的义,使他凭着恩典得自由,而非凭着自己的劳力。
亚伯拉罕的信心不止于此,他信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这两个印象是人类需要基督耶稣救赎的基本特性。当人靠神的大能恢复原来的本像,需要因信称义,然而更需要祂供应新生命,正如单凭信就可称义一样,新生也是如此,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并且复活了,因此我们就能称义。
直到五章十一节第一部分,保罗解释因着大恩我们可称义;六章一节至八章三十九节第二部分,讲到因信和基督有奇妙的权势而得到释放,能够有称义、顺服而成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