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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日 在诸事上有节制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5、27)

保罗在此提醒我们知道一个原则:如要在公众比赛的场合得胜,必须要在“诸事上都有节制”。每件事,不管有多大的诱惑力,只要有妨害,就得放弃或搁置,这样才可赢得世界上的奖品,何况拥有一切的基督要赐给我们不朽坏的冠冕。为此,我们岂不更要全心尽力跟随主耶稣。

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他不准许任何事来妨害自己,他告诉我们:“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4:13)不以满足自己的食欲来吃喝,不求安逸的生活,乃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背十字架的记号,像主一样凡事牺牲。我们从下列经文可看出他一生所有的:(林前5:11-13)和(林后4:8-2,6:4-10,11:23-27)。十字架不仅是他宣道的主题,也是他生命的特质。

我们必须向神祈求,使这种性情能在基督徒身上找着,使我们借着圣灵的大能而能传扬福音。当基督死的大能在传道人身上运行时,基督的生命才能为会众所察觉。让我们祈求能在老旧的地方与十宇架交通,使神的儿女都能顺服:“但愿你们能以基督的心为心。”祂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在十字架上,而“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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