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
“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10、12)
保罗在此极勇敢地说到基督内住和自我肉体的牺牲之间内在的合一性。在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中他说到,他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基督也活在他里面,在此提到他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而耶稣的生也显明在他身上。这是因为耶稣的死在他身上运行,耶稣的生也就在他们身上运行。
我们常声称活在基督里,却忽略了其中含有与祂同死的意义。很多信徒曾有一次宣告与主的十字架交通,他们有过一次与主同钉死的经历,但他们却忽略了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他们永不止息的日常经历,就是每日要经历与十字架相交。
我们的主自我卑微,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在主每天的生活中,都可看出这种心志的特点。
“身上常带耶稣的死。”但愿我们也有保罗那样的宣告!假如我们能实在为谋他人幸福而活,放弃自己的安逸和享受,去为主赢得灵魂,我们也能和保罗有相同的宣告:“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那些我们代祷和服侍的人身上发动。”只要我们与主同受苦难,主的生命就能活,且运行在我们身上,并借我们传扬出去。
让我们来学习住在基督里,为此要常祷告,并努力让基督的受苦常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能在祂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