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5: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指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是指把唯独上帝当得的敬拜和荣耀归给其他任何受造物。
“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5)。
问6:人可能以哪些方式触犯这一诫命中所禁止的偶像崇拜之罪呢?
回答:人可能触犯这一诫命中所禁止的偶像崇拜之罪:
1.
在外部的言语行为上,除了独一的真神之外,另外拥有并崇拜其他的神灵;比如崇拜异教的神灵,或崇拜天使、圣徒。
2.
在内在的心思意念上,把唯独上帝配得的尊崇归给世上的任何受造之物,这就是在心中拜偶像的罪。
“贪婪就是与拜偶像一样”(西3:5)。
四十八问: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特别教训我们什么?
回答: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无所不见,他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申30:17——18;代上28:9;诗44:20——21;结8:12)。
问1:如何表明上帝无所不见呢?
回答:上帝确实是无所不见的,因为上帝无所不在,而且他的知识是无限的。
“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
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全地吗”(耶23:24)。
“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
问2:为什么上帝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呢?
回答:因为另有别神之罪,对于上帝圣洁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极大的公然藐视,上帝断不会把他的荣耀归给别神。
“倘若我们向别神举手,上帝岂不鉴察这事吗?”
(诗44:20,21)。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赛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