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7)

问9:我们在整个新约圣经中都找不到婴孩受洗的吩咐,更找不到婴孩受洗的例子,怎能说婴孩有权受洗呢?
回答:1. 洗礼这一蒙恩之道,就其精义而言,是由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明确地在新约圣经中设立的;但是,至于受洗的时间就无需明确地制定了,因为可以从圣经中清楚地推导出来。
2. 在圣经中,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地方吩咐妇女领受圣餐,圣经中也没有记载这样的例子;但是,我们相信在当初新约圣经成典的时代,妇女是确确实实地参与圣餐的;而且,她们作为教会的成员,作为能够切实地操练美德的信徒,毫无疑问,有权利参与圣礼。
3. 我们已经从圣经中证明,基督徒的婴孩有权利成为教会的成员,他们当然有权利受洗,受洗就是准许他们进入教会的仪式,而且圣经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取消这一特权。
4. 关于婴孩,我们在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吩咐和例子,小时候不受洗,长大成人的时候,确确实实地在众人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然后再领受洗礼这一蒙恩之道;既然圣经上既没有这样的吩咐,也没有这样的实例,为什么有的人仍然这样行呢?
5. 在圣经中所记载的某些例子来看,信徒的孩子在婴孩阶段就受洗,是有着极大的可能性的。 圣经上多处记载信徒全家一起受洗,并没有说这一家的婴孩例外。 既然上帝都没有把婴孩排除在外,为什么我们非要把婴孩排除在洗礼这一蒙恩之道以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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