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福音真理 > 按着应许

06 分别

【分别】

“然而经上怎么说呢?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由之妇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加拉太书 4:30

以撒和以实玛利曾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自我宗教主义者和信仰应许的信徒可能多年来是同一个教会的成员,但他们并不一致,无法和谐共处,因为他们的原则本质上是对立的。随着信徒在恩典中的成长并进入属灵的成熟期,他将越来越不被律法主义者所喜爱,最终会看到两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他们必须分离,这就是要对以实玛利人应验的话:“把这个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个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就是以撒一同承受产业。”尽管这分离可能令人痛苦,但它将符合神圣的旨意和情况的必然性。油与水不能混合,天然人的宗教与从应许中出生、由应许维持的宗教也不会一致。他们的分别只是一直存在的重大分歧的外在结果。"

"以实玛利被送走了,但他很快不再为此感到后悔,因为他在那片土地的野蛮部落中找到了更大的自由,在那里他很快成为了一个重要人物。他非常成功,成为了许多王子的父亲。在广阔的世界中,他处在他应有的位置;在那里他得到了尊荣,并在显赫人物中赢得了声望。常常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世俗的宗教人士有许多优秀的习惯和做法;出于想出人头地的愿望,他投入社会,并受到欣赏,成为名人。世界总是爱它自己的人。雄心勃勃的宗教人士通常会抛弃他的初始朋友,公开声称:“我已经放弃了过时的宗教风格。那些圣徒在我贫穷时很好,但现在我发财了,觉得应该与更时尚的人为伍。”他果真如此,并得到了他的回报。以实玛利在此生得到了他的份,却从未表达过渴望分享天上之约及其神秘祝福的愿望。如果我的读者在世俗社交中感到比在神的教会中更舒适,请他确信他属于这个世界,不要自欺欺人。人是怎样的,他的心也是怎样的。无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将以实玛利变成以撒,或将一个属世的人变成天国的继承者。

在外表上,在现世生活中,应许的继承人似乎并没有得到最好的结果。事实上,这并不意外,因为那些选择将他们的遗产放在未来的人,实际上已经同意在现世接受试炼。"

以撒经历了一些以实玛利从未知道的痛苦:他被嘲笑,最终被放在祭坛上;但以实玛利却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们这些像以撒一样是应许之子的,不应该嫉妒那些现世的继承者,尽管他们的命运似乎比你们的更轻松。你可能会受到这样的诱惑;正如诗篇作者因为恶人的繁荣而感到忧伤。在这种烦恼中,有一种从我们属灵选择中退缩的趋势:我们不是已经同意把我们的一部分放在未来,而不是现在吗?我们后悔这个交易吗?此外,嫉妒那些本应受到同情的人多么荒谬!失去应许实际上是失去了一切;而自以为义的人已经失去了它。这些世俗的信仰者没有属灵的光或生命,他们也不渴望拥有。处在黑暗中而不知道,这是一种多大的损失!他们拥有的宗教信仰足以让他们在人前体面,在自己的良心上感到安慰;但如果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那么这就是悲惨的收获。他们感觉不到内心的争战和冲突;他们没有感受到旧人与新人之间的争斗;所以他们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直到终结来临时才知道。这种沉溺于无知的生活是多么可悲!我再次说,不要嫉妒他们。以撒充满牺牲的生活远胜于以实玛利充满主权和狂放自由的生活;因为所有世俗的伟大终将结束,留下的只有那些会让永恒的世界变得更加痛苦的东西。

"然而,不要以为信徒是不幸福的。如果我们在今世仅仅寄托希望,我们必定是悲惨的;但这承诺为我们的人生点亮了光芒,使我们真正蒙福。凭信心仰望神的笑脸,赐我们充满喜乐。即便将信徒的生活置于最大的劣势,用最暗的色彩描绘,夺去他们的安舒甚至必需品,即便如此,基督徒在最坏的状态下也比世人在最佳状态时更好。任凭以实玛利拥有整个世界;是的,给他无数个星空下的世界,我们也不会羡慕他。我们依然愿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与神同在这片土地上做寄居者和异乡人,正如我们所有的祖先;因为那承诺,虽然对他人似乎遥远,我们却凭信心感知和拥抱,在其中找到了此世的天堂。与神同住,与他的子民同在,我们认为我们命运远胜于世上最伟大、最受尊敬之人的命运。主再来的盼望,以及在与他的团契中我们自己永恒荣耀的前景,让我们在等待他显现时心满意足。

这种在世上的差异会导致死亡时的悲惨分离。使女的孩子不仅在时间上,也将在永恒中被驱逐。没有人能凭借自己的行为或夸耀自己靠自己的力量赢得进入天堂的资格。荣耀是为那些因恩典得救的人保留的,凡是依靠自我的人都不能进入。那些努力建立自己的义却不愿顺服基督之义的人被驱逐时,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到那时,他们将如何羡慕那些甘愿通过耶稣的宝血接受宽恕的卑微之人!他们将如何发现他们的愚昧和邪恶,为贬低神的恩赐而偏爱自己的义而感到懊悔。"

"正如由以实玛利和以撒所代表的人最终被分开一样,他们所依靠的原则也绝不可混合,因为它们绝不可能达成一致。我们不能部分依靠自己,也不能部分依靠上帝的应许来获得拯救。赚取救赎的原则和观念必须从心中驱除。其每一个程度和形式都必须“被驱逐”。如果我们不明智地将依靠部分放在恩典上,部分放在功德上,我们就像把一只脚放在磐石上,另一只脚放在大海上,我们的跌倒将是必然的。救赎的工作或荣耀无法分割。它必须完全由恩典,或者完全由行为来成就,完全依靠上帝,或者完全依靠人;但不能是一半这个一半那个。停止徒然地试图将两个如火与水般对立的原则结合在一起。应许及应许本身必须是我们希望的基础,所有法律观念必须被严正驱逐,因为它们与因恩得救是不相容的。我们不能从圣灵开始,然后期望在肉体中变得完美。我们的信仰必须是一致的。对主的古代子民来说,混合种子播种或穿混合了麻和羊毛的衣服是被禁止的;对我们来说,混合怜悯与功德、恩典与债务同样是不允许的。无论何时,当赚取救赎的观念、感觉或仪式出现时,我们必须立即将其驱逐,尽管它可能对我们像以实玛利之于亚伯拉罕一样珍贵。信仰不是眼见;灵不是肉体;恩典不是功德;我们绝不能忘记这一区别,否则我们将陷入严重的错误,错失本应属于根据应许的继承人的产业。

以下是我们的信仰告白: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就是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什么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 2:16。

这里也是我们得救方法明确的界限,我们希望保持其清晰明了: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若是出于行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为就不是行为了。”——罗马书 11:5, 6。

读者,你看见了吗?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