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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你是主管(上)

第四章 你是主管(上) 


我的儿子在储藏室修一部推车,女儿去叫他们进屋吃完饭,她很有权威的口气说: “你们进屋去,把手洗干净准备吃饭了,马上进去! ”当她一个人进屋时,我太太问到: “他们进来了吗? ”她说: “我叫他们了。 ”她脸上的表情却透露出相反的讯息。

他们为什么没进来? 因为叫他们的是妹妹(或姊姊),而他们不想顺从她的权威。 后来她又去储藏室说同样的话,但是这次她多加了三个有力的字: “妈妈说···”

女儿没有权威去命令儿子进屋,但第二次她去叫他们时,是以妈妈代言人的身份去叫,所以他们就知道该进屋了。

对权柄的迷惑

我们的文化不喜欢权威。 不只是我们不喜欢受权威管辖,也不喜欢成为权威,最明显的地方之一,就是家里。

对于权威,我们必须有合乎圣经的认识。 问题有很多,例如: 什么是父母对儿女权威的本质? 权威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 父母有权威,是因为我们的体型比儿女大吗? 父母对孩子要负责,是因为我们比较聪明吗,较有经验吗? 我们可以管辖他们,是因为他们有罪而我们没有吗? 我们是否有权利,叫儿女做任何我要他们做的事?

如果你不能回答类似的问题,你要执行对神和对儿女的职责时,一定会犹豫不决,也会觉得不安全。 如果你不确定权威的本质和限度,儿女就会受很大的苦,他们永远不知道你会怎么判定他们的言行,因为基本的规定不停地在变; 他们也永远不能学到惟一使人有智慧的神的话,并其中的绝对和原则。

在我们文化背景下的父母,不了解引导儿女是圣经的命令,所以常常没有预备好就作了权威,并且,运用权威时也没有崇高的目标,都只是为了一时的舒适和方便。 若父母感到压力时才要求孩子顺从,那么孩子的顺从就只为了父母的方便。 基督徒父母必须清楚明白什么是敬虔教养儿女的本质,也必须教导孩子: 神呼召他们凡事顺从。


是神的呼召

作为父母,你对儿女是有权威的,因为神呼召你成为他们生命中的权威,你有权威是为了代表神。 不论是父亲或母亲,都要运用权威,但不是照你自己的意愿来管辖儿女,你必须照着神的命令而行动,执行祂所交付的任务。 不可以试图把儿女塑造成你所喜欢的样子,反之,要把他们塑造成神所喜悦的样子。

所有父母的工作,都必须从这个观点出发。 父母必须担负起教导、照顾、养育、纠正和管教等工作,因为祂所呼召你要这样做。 你必须有个信念,就是神呼召你代表祂来负责和做事。 创世纪十八章十九节中,耶和华说: “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亚伯拉罕有神的使命,要按着神的计划做事,神既呼召他做这些事,他就不能照自己的意思去做。 神订立他工作的内容,他则是为神而做。

申命记第六章强调了关于父母责任的观点。 在第二节中,神说祂的目标是要以色列和他的子子孙孙一生敬畏耶和华神,谨守祂的一切律例诫命。 能够把神的一切律例诫命一代一代传下去的就是父母,因此神呼召父母要殷勤教导儿女,无论是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神的道。 神有个目标,就是要人一代接一代地行在祂的道中: 为达成这个目标,神就是藉着父母非教导来为祂代言。

以弗所书六章四节命令作父母的,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诫养育儿女,更要父母供应主的教训和警诫,要父母为了神而发挥功能。

了解这个简单的原则可使你清楚地思考作父母的工作。 在这岗位上,你既是神的代言人,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诫养育儿女,你也应顺服在主的权威之下。 儿女和你都在同一条船上,虽然你们的角色不同,但有同一位主人,都要顺服在祂的权威之下。
此外,如果你容让不圣洁的愤怒在纠正儿女的过程中捣乱,你就错了,需要求赦免。 你管教儿女的权利,仅能运用于那些神要求你做的,而不是随你心所欲。


顺服呼召

不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要求儿女屈服于你,绝不可以因为圣经说,父母给孩子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六23)。 你代表神要求儿女顺服,而神要求你先顺服。

我记得和孩子有很多次像这样的谈话:
父亲: “你不听爸爸的话,是不是? ”
孩子: “是。 ”
父亲: “你记得神说如果小孩子不听话,爸爸应该怎么办? ”
孩子: “打我? ”
父亲: “对,所以我要打你。 如果我不打你,就是不顺服神,那么我们两个人就都错了,如此对你和对我都不好,对吗? ”
孩子: “对。 ”(很勉强地说。 )

这样的对话带给孩子什么讯息? 责打他不是因为你卑鄙或你气他,也不是因为你讨厌他的傲慢无礼,而强迫他听你的。 你和他一样,都要顺服神的法则和权威。 神呼召你做的事,你不能逃避。 神说你必须要孩子顺服父母,你就必须顺从神的法则。


勇敢地执行

其实,父母在教导儿女的事上有很大的自由。 当你引导、纠正或管教儿女,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思,而是根据神的命令,你就不必怀疑是否可以如此做。 你不需要征求儿女的同意,因为神已经给了你要执行的任务。


权利和责任

明白了父母乃是神的代理人,不但使你知道自己有权利和责任去引导儿女,也知道这是神的命令,你别无选择。 教养儿女是顺服神的命令。

举例来说,我住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本州的法律要求学校呈报任何可能是虐待儿童的个案。

换句话说,法律不只是授权给学校,更要求学校要报案。 学校的人员没有权利自己决定是否要呈报,法律要求一定要这样做。 同样地,神呼召你教养儿女,成为他们的权威,不只给你权利这样做,更命令你这样做,这是你的责任。

我曾经担任学校的主管,我发现,大多数的父母不了解自己在孩子的生命中适合、也必须扮演的角色,反之,他们只作孩子的顾问。 举例来说,很少父母会说: “我准备了燕麦粥当早餐,这是很好又有营养的食物,今天你吃这个,明后天我们再吃你喜欢的。 ”很多父母反说: “你不要吃我准备的燕麦粥吗? 那你想吃什么? 要不要换? ”这样的问话似乎非常亲切、开明,结果呢? 孩子发现他才是真正做决定的人,父母只能出意见罢了。

这种情节重复地在幼年孩子的生活中出现,例如选择衣服、玩伴、自由活动的内容等等。 当孩子到了六岁、八岁或十岁,他已经是自己的主人; 到了十三岁,孩子就完全不受父母约束了。 这时不论父母是好言相劝、恳切请求,或是在挫折及愤怒中激烈劝诫,甚至是尖叫恐吓,孩子都相继不理。 他们已经成为了自己的老板,父母早已失去在孩子生命中做决定的特权了。 很多的父母都问,这样的结果是怎样来的? 那时自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提供很多选择让孩子做决定,不知不觉中就造成了。

有人可能曾争辩说: “儿女在父母允许的范围下学习做决定,有什么不好? 我们希望儿女能学习做对的决定。 ”这个观点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儿女会做正确的决定,是因为他们看见忠心的父母示范和教导如何有智慧地领导和做决定。

但是,比做决定更早也更重要的,是要儿女服从权威。 教导儿女知道: 神非常爱他们,所以赐给他们父母,作为慈爱的权威,来教导和引领他们。 儿女会做有智慧的决定,是跟父母学来的。

简言之,父母必须愿意负起责任来,虽然你应该用和蔼可亲的态度,你必须成为儿女的权威。


"版权说明"

作者:【美】泰德·特里普(Tedd Tripp)

译者:庞慧修

出版:南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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