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赤裸意象
赤裸的主题在圣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赤裸意象的重要性经常被人忽视。赤裸的状态跟希伯来的“认识”观念联系紧密,这种联系存在复杂的多样性。让我们探索圣经中的赤裸意象,以对比萨特的“凝视”观,以及克尔凯郭尔“隐匿的人”理论。
圣经中,希腊单词 gumnos(我们的英文单词“健身房-gymnasium”正是出自这个词) 的用法既有字面上的意义,也有比喻的用法。照着字面意思使用时,这个词可以翻译作 “裸露”、“没穿衣服”、“衣不蔽体”或“被强迫脱衣”。用作比喻用法时,这个词具有许多种微妙的含义,比喻意义上的赤裸可以表达多种概念,例如“不加掩饰”、“曝光”或“显明”。离开身体的灵魂,其状态在希腊文中就是一种“赤裸状态”。罗马皇帝哈德良(Hadrian)临死之前就说到自己灵魂的赤裸。古代世界中,提到赤裸一般是指着地狱的折磨而言。赎罪日前夕,撒玛利亚人会在他们的敬拜仪式中说,外邦人复活时将赤身露体,而义人则要穿着衣服。所以归根到底,赤裸的意思就是灵魂或内在的人无所遁形的状态,没有准备好迎接审判。
挪亚赤身露体
挪亚儿子含的故事,是摩西五经中最惊人也是最难解的叙事之一。含得罪了自己的父亲挪亚,原因是他看到了父亲赤身露体。
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世记 9:20-27)
在这个奇怪的故事中,含的子孙被他们的先祖挪亚咒诅,因为含看到了父亲赤身露体。相对之下,闪和雅弗则领受了祝福,因为他们拒绝观看父亲的裸体,而且为父亲提供了遮盖。注意,这里含的罪并不在于观看父亲醉酒的样子,也不在于他嘲笑父亲。含的罪在于他看见了父亲赤身露体。
对于古代的犹太人而言,被先祖咒诅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按照现代标准来看,挪亚的咒诅似乎有点过分,只因为儿子看到了你赤身露体,就咒诅儿子,似乎太过残忍而不 公。若是刑罚的程度超过了罪行的等级,那么公义就作废了。如此,我们要怎么理解这段奇怪的叙事呢?它实在是跟我们现代人对于罪行和惩罚的观念格格不入。或许探索一下圣经对于裸露的态度,可以获得更多洞见。
旧约律法
利未记的律法针对裸露的刑罚给出了详细的禁令和条例。下面这则律法,就是对于禁止通奸的应用:“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见到了父亲的赤身),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 20:11)。
这节经文中,乱伦等于是揭开了父亲的赤身。所以,律法将丈夫的赤裸与妻子的赤裸等同起来,跟一个人的妻子行淫,就等于是剥去了那个人的衣服。同样的,律法对于叔叔、兄弟和其他血亲也有相似教导(利未记 20:20-21)。
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利未记 20: 17,19)
从旧约的这些律法可见,希伯来人对待赤裸的问题非常严肃。
除了律法外,赤裸也具有一种威胁性的可怕特质。约伯在难以言表的苦痛中,撕裂外袍、剃了头,哀告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约伯记 1:21)。阿摩司如此宣告神对以色列的审判:
快跑的不能逃脱,有力的不能用力,刚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耶和华说的。(阿摩司书 2:14-16)赤裸被视为一种灾祸,是神对恶人的刑罚。被“赤身驱逐”意味着被剥夺一切,极其降卑、空空如也。
新约中的赤裸
不仅是旧约谈到赤裸的可怕,新约也经常出现这种意象。基督应许要祝福那些在他饥渴时喂养他的人,那些在他寄居时接待他的人,在他坐监时探望他的人,以及那些在他赤身露体时遮盖他的人。耶稣的门徒感到不解,耶稣就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 25:40)。耶稣教导我们,遮盖赤身露体的人是建立神的国的要旨之一。
耶稣受难时的衣着问题,圣经给出的细节不多。我们知道他的外衣被瓜分,但接下来的事我们却不得而知。然而有一点可以推测,基督降卑的耻辱,部分在于他是赤裸着被钉死的,成了一个公开的奇观。耶稣的受难与诗篇中的哀哭具有明显对应。
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 22:16-18)
启示录作者记录了基督对老底嘉教会的警告,说: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 瞎眼,赤身的。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买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启示录 3:17-18)
基督又说:“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 16:15)。
以上的经文清楚表明,赤裸不是一种值得向往的状态。赤裸意味着羞耻、降卑、耻辱和灭亡。但是问题仍未解决:为什么赤裸会有这么多麻烦?为什么赤裸跟降卑连在一起?为什么被剥去衣服意味着耻辱?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回归圣经对于人堕落的记载。
赤裸与堕落
创世记记载了男人和女人的被造,第二章有一段简明扼要的总结,或许是太过简洁了,导致读者读起来有种突兀感: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 2:22-24)
到了这里,创造记叙似乎已经到了尾声,结局就是神设立了神圣的婚姻制度,最终男人和女人合而为一。然而,叙事却并未停止在这里,而是添加了一个似乎跟语境有点不搭的附言。我们随后又读到:“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 2:25)。这话几乎像是一个回想。
“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听起来像是回想,不过显然不仅如此。这句话描述了第一对人类夫妻堕落前的状态,对于接下来的叙事起到一个重大的铺垫作用,也就是人的堕落。创世记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扣人心弦的对照,关键词就是“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人类因着撒旦的试探而堕落,当亚当夏娃屈从了魔鬼的试探,有了罪的体验之后, 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意识到自己赤身露体。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世记 3:7-8)
在这里,亚当夏娃的意识并没有立刻转向蛇、分别善恶树甚至是神,他们的眼睛开了(如同蛇所言),看到了自己的赤身露体。然而,他们先前并非是瞎眼的,并非如今才第一次拥有视力。堕落前,亚当可以清楚看到赤裸的夏娃,他也并非看不见自己的赤裸。他们“眼睛明亮”是一种比喻的语言,描述的是一种羞耻感,如同萨特所说的“羞耻意 识”。从前他们喜欢听到神在天凉时行走的声音,如今听见却感到恐惧。从前他们在神的注视之下不觉羞耻或尴尬,如今却极力逃避神的面,不想被神看到。人的赤裸曾经是人纯洁荣耀的象征,如今却成了耻辱的象征。马丁路德说:
同样的,人意识不到赤裸的荣耀已经因犯罪而失丧。亚当夏娃曾经赤身露体地行走,这是他们在神和所有其他被造物面前最大的装饰。如今犯罪后,我们赤裸时不仅会躲避人的目光,而且独自一人时也觉得羞怯不安。
这段经文清楚表明了身体的赤裸与属灵的曝光之间的关联,亚当夏娃躲避神的面, 不想让神看到他们的赤裸,其实他们想要隐藏的是自己。
创世记接下来的部分讲到神寻找他的被造物,呼叫亚当说:“你在哪里?”亚当回答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在创造主的审问之下,亚当用了一个极不自然的遮掩借口。他说自己之所以躲藏是因为他害怕,而他恐惧的原因是自己的赤身露体。对于“隐匿的人”最初的举动而言,这个解释相当“自 然”,直到神问出下一个问题:“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亚当的借口不管用了,他的罪曝光在神面前。对于亚当和他的后裔来说,这个创伤终生难忘。连萨特都说:
人的自持,尤其是人害怕在赤裸状态遭受惊吓,不过是原初羞耻感的象征和说明。在这里,身体象征着我们毫无防备的客体状态。穿衣服是为了隐藏人的客体状态,是宣称人有权力被看见却不被看穿,也就是成为纯粹的主体。这也是为什么,圣经中人犯了原罪之后,堕落的象征就是亚当夏娃意识到自己的赤裸。当你感到羞耻时,这一羞耻性的反 应,只能是由于领会到了自己作为客体,被知道我自身客体状态的一位所凝视。
罪的体验导致了以赤身露体为耻的意识诞生,整个圣经历史中,这个意象一直延续。然而,伊甸园里有一些惊人的细节却经常被人忽视。罪导致审判和刑罚,使得人从伊甸园被驱逐。人因着神的咒诅而离开伊甸园,但他并非赤裸着离开。
当神在伊甸园里谴责人的罪恶,我们可能以为,神会将亚当从他躲藏的地方拉出来,忿怒地扯掉他编的无花果叶裙,咒诅人赤裸地活在羞耻之中。我们可能会合理地指望神惩罚他的受造物,使他们没有遮蔽,沦为纯粹的客体,不断地曝光在他忿怒的凝视之 下,也曝光在整个被造界的目光之下。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审判是真实的,审判确实具有摧毁之力,但却不是终极的。我们在创世记 3:21 读到:“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一句话说就是,神为他无地自容的受造物提供了一个躲藏的地方。神看见了亚当的赤身露体,并且遮盖了它。在神的注视之下,亚当看到了慈爱的关切,而非毁灭。亚当经历的不仅是审判的凝视,更是爱的凝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