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自治观
尼采代表着一种富有激情、几近诗意的自治观,萨特则象征着一种解析型自治观。主体意志的原则是他存在主义思想的核心,如今,他那句“存在先于本质”已经家喻户晓,萨特给这句话下定义说:
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哲学更加具有一致性,这就是我代表的立场。这种立场认为,如果神不存在,那么至少有一件事物,它的存在先于本质。至少有一件事物,在它能被任何观念定义之前,它就已经存在。这事物就是人,亦或如海德格尔所言:人的实际。这里说存在先于本质是什么意思?意思是,首先,人存在、出现了,只有在那之后,人才能定义自己。按照存在主义者的思想,如果人是不可定义的,那是因为起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有后来他才会变成某物,是他自己使得他成为了他所是。因此,不存在所谓的人性,因为没有创造人性的神。人要成为什么就成为什么,不仅如此,他也只能在努力存在之后,才要成为什么就成为什么。
对于萨特而言,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就是“人是自我塑造的产物,除此之外别无其他”。8 人是自治的,他必须选择自己的选择,这必然涉及到一种相当沉重的责任感。在自我选择中,人也是在替全人类做选择。他的选择不是孤立存在的。
实际上,在自我塑造的过程中,我们的每一个举动同时也是在塑造我们心目中人类该有的形象。
萨特严肃看待与选择相关的重担或责任,这是神的责任。萨特说,失去神很痛苦, 但他不喜欢传统人文主义的伦理观,即试图在神这个终极根基崩塌之后,仍旧持守基督教的价值观与常态。神既然不存在,人就自由了,但萨特认为这种自由是对人类的谴责。
如果神不存在,我们就找不到任何价值观或诫命来合法化我们的行为。因此,在价值观的光耀领域里,我们已经不再有借口可找,也不再有标尺来支持我们。我们是孤独的,没有借口。
有时候,萨特似乎在庆祝人自治的自由,但也有些时候,他为此哀叹。在他的戏剧《苍蝇》中,萨特似乎并不因神的缺席而感到痛苦。相反,宙斯神被描绘成一个由苍蝇组成的恶心的神,是对人类自由的威胁。当俄瑞斯忒斯反叛宙斯时,宙斯把他叫回来,威胁他若是不回来,就要被放逐,若是回来,便可得到和平。俄瑞斯忒斯回答说:
我也是第一次醒悟,我知道。在自然之外,反抗自然无药可救,唯有在我内心找到出路。但我绝不会重回你的律法之下,我注定除了自己以外别无律法。我也不会回归自 然,就是你认为好的自然。在那里,有千万条被踏平的路,皆通向你。但我必须开辟自己的路。宙斯,因为我是个人,每个人都必须找到他自己的路。大自然憎恨人类,你这诸神之神也是一样,你也憎恨人类。
这段话是俄瑞斯忒斯的独立宣言,他藐视宙斯的权威,认为自己的自治宣言已经注定了自己的厄运。“我注定除了自己以外别无律法。”俄瑞斯忒斯虽然得到了自由的诅 咒,却一点也不因自治而快乐。他不像一个青少年一样,因着脱离规条而兴奋地头晕目 眩。自由是个重担,但他宁可选择自治的厄运,也不要做宙斯的奴隶。他的自由或许并不快乐,但也不比被宙斯统治更痛苦。宙斯没有能力阻止俄瑞斯忒斯的自我解放,他跟埃癸斯托斯分享这“诸神的秘密”:
人心中的自由灯塔一旦点亮,连诸神也无力抵挡他。这是人跟人之间的事,也只有其他人能够对付他,要么让他走自己的路,要么阻止他。
对于萨特而言,神代表着一种对真道德的威胁。如果神是自治的,人就不是。萨特透过拒绝神的存在宣称他为真正的自由和道德开辟了道路。他声称,拒绝神使得道德成为可能。荷兰天主教学者路耶潘(W. Luijpen)提出一个问题:“也许是萨特的道德观使得弃绝神成为必要。”
尽管尼采、萨特、加缪、海德格尔和其他存在主义哲学家之间,亦存在明显的不同,但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那就是人的道德自治跟神的主权之间存在张力。对于海德格尔来说,人只有透过自觉和自我投射才能达成真正的真实状态。人经历到自身的存在是“被抛”的,被悬置在过去和未来之间。要战胜这一处境造成的焦虑,他必须开拓自己的命运。真实存在的标记就是自由,一种只能通过脱离他治来维系的自由。
因此,无神论存在主义哲学主张人类的自治自由,自然将自己摆在与基督教敌对的位置。存在主义的人论使得传统有神论的神设站不住脚。当然了,神的主权跟人的自治是不可调和的两极,这一点没有人能否认。无神论者当然会主张,人类完全的自治跟神的主权是不兼容的。
然而,尽管无神论跟历史基督教在这一点上心照不宣,基督徒却必须进一步提出几个问题。其一是,人能仅仅靠宣称就实现自治吗?终极意义上,只有当神确实不存在,人才能获得完全的自治。无神论者主张神不存在,前提是既然人是自治的,这样的神就不可能存在。但反过来,人到底是不是自治的,首先取决于神是否存在。因此,这样的论证沦为了纯粹的循环论证。其二,在这个世界中存在各种人的权柄,毋庸置疑会限制人的自 治,那么存在能够真正自治的个体吗?
无神论存在主义哲学还主张,道德上的自治是自由的先决条件,但是他们却不能证 明这个论点。人是一个有意志的存在,拥有自己的意志,这个事实对于人之为人而不是物很关键,它可以表明人是主体而不是客体。但是,意志真的必须被抬高到自治的级别,才能称得上自由吗?有没有可能,我们一方面处在神的统治下,一方面仍然具有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