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八条:及错谬反驳二 拣选定旨的唯一性

第八条:及错谬反驳第二条

拣选定旨的唯一性

拣选没有许多种类,关乎旧约和新约之下得救之人的拣选定旨是同一个,且只有一个,因为圣经宣告说,神所喜悦的美意、目的和神旨意的计划只有一个。按此旨意,他已在永恒中拣选我们得恩典、得荣耀,也预定了我们得蒙拯救,并走他为我们预备的得救之道。

申命记7: 7,9: 6 以弗所书1: 4,5 以弗所书2: 10

前面我们提到过,阿米念主义宣称自己持守改革宗信仰。为了更令人信服,他们常常使用改革宗的用词。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相信拣选,他们一定会给予肯定的回答;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相信神拣选了特定数目的人得救,他们也会表示同意。这是因为他们相信有几种不同类别的拣选。

首先,让我们看看阿米念主义在这个问答题上的观点,这记载在第一项教义之错谬反驳第二条中:

错谬:神的拣选有几种不同的类别:一种是一般的(general),没有特定对象的(indefinite);另一种是特殊的(particular),有特定对象的(definite)。后者又分为两种:不完全拣选(incomplete election)与完全拣选(complete election)。“不完全拣选”是指神对这个特定对象的拣选是可撤消的、非绝对的、有条件的;“完全拣选”是指神对这个特定对象的拣选是不会撤销的、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换言之,神使一些人蒙拣选得信心(election unto faith),而另一些人蒙拣选得救恩(election unto salvation)。因此,有些人蒙拣选因信而得称为义,但并不一定得到救恩。

反驳:这些说法都是人臆造的,没有任何圣经依据。拣选的教义竟遭如此践踏,以至于我们救恩的金链都被扯断了。经上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 30)

阿米念主义的上述立场并不容易理解,它所用的许多词汇你可能并不熟悉,我们最好先来看看那些难懂的词汇分别是什么意思。

首先,阿米念主义对“一般的”拣选和“特殊的”拣选(或“有特定对象的”拣选)进行了区分。

1. 一种被称为“一般的”拣选,因为这一拣选涉及全人类,而非某些特定的个人。它也称为“没有特定对象的”拣选,因为它没有指定哪些人被包括在其中,哪些人被排除在外。

2. 另一种被称为“特殊的”拣选,因为这一拣选涉及的是特定的个人。它也称为“有特定对象的”拣选,因为它指定了哪些人被包括在其中,哪些人被排除在外。

第二种拣选(特殊的、有特定对象的拣选)又可以分为两种:

2. 1.一种是不完全的、可撤销的、非绝对的、有条件的:

  2. 1. 1.  这种拣选是“不完全的”,因为神给它留了开放式的结局。这好比是一个需要读者自己写结局的故事。神没有给这种拣选写明结局,没有写明蒙此种拣选的人是否能在信仰上持守到底,以至得救,蒙此种拣选的人必须自己来写结局。

  2. 1. 2. 这种拣选是“可撤销的”,因为蒙此种拣选而信神或得救恩的人,其名字可以被撤回或抹去。如果这些人拒绝信神,或归信后又离经叛道,神就会撤回对他们的拣选。

  2. 1. 3. 这种拣选是“非绝对的”,因为在这一拣选中,神没有决定蒙此种拣选的人是否会真信,是否会得救。神将这一决定权留给了人。

  2. 1. 4. 这种拣选是“有条件的”,因为只有那些满足“信”这一条件的人才能承受蒙选要承受的福分。他们必须凭信心接受并持守神的恩典。如果不这样做,他们就不能承受蒙选要承受的福分。

2. 2. 另一种是完全的、不会撤销的、绝对的、无条件的。

  2. 2. 1. 这种拣选是“完全的”,因为它已经完成、成全了。它可以比作是一个结局已写好的故事,读者不必猜测还会发生什么。由于神预先知道这些人会相信、会持守信仰,因此,神在这一拣选中写好了故事结局。

  2. 2. 2. 这种拣选是“不可撤销的”,因为蒙此种拣选而信或得救者的名字不会被撤回或抹去。神预先知道这些人会归信,并且会将信仰持守到底。

  2. 2. 3. 这种拣选是“坚定的”,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了是否要信,是否要将这信仰持守到底,而且不会改变。这一决定是人做的,但神预先知道他们的决定,这促使神把这些人包括在他绝对的拣选之内。

  2. 2. 4. 这种拣选是“绝对的”,因为在蒙此种拣选的人是否会信,并凭信心将神的恩典持守到底的问答题上并没有什么“如果”、“假如”可言。神已经预先知道他们必能持守信心到底,所以,他们的名字已经被包括在了这一拣选之中。

下面的图表可能会帮助我们明白阿米念主义关于各种不同拣选的教导:

阿米念主义关于神不同类别的拣选的观点
1.一般的拣选: 神拣选了一个得救的新条件,那就是信神,而不是守律法。这是一般的(没 有特定对象的)拣选,因为神没有选定任何人,而是让所有人都有可能满足 这一条件而蒙拣选。
2.特殊的拣选: 神拣选人。这一拣选是特殊的 (有特定对象的),因为神确实 拣选了某些特定的人。 2A. 使人归信或得救的非绝对性拣选 这些人蒙拣选是因为神预知他们会会 圣洁。这一拣选是非绝对性的,因为那些 归信、得救了的人,后来会抛弃信仰,失 去救恩。 2B. 绝对性蒙选得救 这些人蒙拣选是因为神预知他们会持守信 仰,并将圣洁到底。这一拣选是确定的, 因为这些归信、得救了的人会持守他们的 信仰和救恩。

与这些不同类型的拣选理论正相反,《多特信经》的作者们宣告,拣选只有一种;在此拣选中,特定的人蒙拣选得救,特定的人被遗弃定罪。蒙选之人会听到福音的宣讲,蒙恩悔改归信,行真善事,并持守信仰,最终得荣耀。圣经从来没有说到过蒙选之人失丧。相反,圣经宣告说,神所拣选赐给基督的人,一个也不会失落(参见约6: 39)。圣经所描绘的是唯一一个拣选定旨,它从拣选到得荣耀是持续不断的,是一条完整的金链。正如保罗所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 30)

反之,没有蒙神拣选的人绝不会真正地悔改归信,也不会有真正的善行。“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唯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罗11: 7,8)

问答题:

1. 阿米念主义的“一般”拣选和“特殊”拣选之间有什么区别?

2. 当阿米念主义说神的特殊拣选是_____,它说的是什么意思?

  a. 不完全的/完全的

  b. 可撤销的/不可撤销的

  c. 非绝对的/绝对的

  d. 有条件的/无条件的

3. 按照阿米念主义的观点,到底是什么决定了一个人所蒙的特殊拣选是不完全的、可撤销的、非绝对的、有条件的,还是完全的、不会撤消的、绝对的、无条件的?

4. 圣经说总共有多少个拣选的定旨?这一独一的拣选定旨中包括了什么?我们从罗马书第8章第30节中学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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