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及谬误反驳第四、第五条
拣选不是基于被预知有信心
人不是因神预见他信,又因信而生出顺服、圣洁和其他的好品性,从而符合被选条件而蒙神拣选的;而是因蒙神拣选而信,又从信生出顺服、圣洁等好品性的。因此,拣选是救恩每一福祉的源头,信心、圣洁、其他源于得救的恩赐,以及蒙选的最终果效——永生,都由它而出。关于这一点,使徒保罗教导说:“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 4)
罗马书8: 30 以弗所书1: 4
当我们需要选择时,我们总是衡量事情的正反两方面,然后再做决定。如果你观察一个站在水果蔬菜摊前购物的妇人,她会捏捏番茄,看是硬还是软,是不是熟了,又会翻过来看有没有压坏,有没有不好的部分。她会选一些放进自己的袋子,把其它的放回货架,只挑选最好的。
当我们说到神的拣选时,我们会好奇神为什么拣选一些人得永生,而把其余的人都留在被定罪之中。肯定有什么原因。或许神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购物者一样,根据被查验之人的品质,拣选一些人,略过了其他人?神是不是拣选那些更好的人呢?
当我们试图推测神拣选的理由时,我们自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也是阿米念派用他们的人本主义推理而得出的结论。神之所以拣选他的选民,是因为他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些好的品质。他们还说,这一好品质就是信心。早在永恒之中,神(用他的“时间的望远镜”)就预先看见某些人的信心和圣洁,基于这信心和圣洁,神拣选了他们。32通过这样的推理,他们得出结论:决定人永恒命运的终极原因是人,而不是神。神只不过记录了人的决定而已。
32阿米念派并没有否认在时间中神的拣选是(先于人的信而)首先发生的,但是他们争辩说,神首先预见到人的信心和圣洁,然后才根据这些品质拣选了他们。所以,按照时间顺序,是先有拣选,然后才有信心和圣洁;但是,按照逻辑顺序,则是先有信心和圣洁,而后才有拣选。
我们在第一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五条中看到:
错谬:对特定对象的不完全、非绝对的拣选是基于神预见他们有信心、会悔改,圣洁、敬虔,或许刚刚开始,或许已持续了一段时间;而完全的、绝对的拣选是基于神预见他们会在信心、悔改、圣洁与敬虔上持守到底。他们的持守符合了承受福音的条件,因为这一点,蒙拣选的人比未蒙选的人更配得救恩。因此,信心、由信生出的顺服、圣洁、敬虔与持守信仰都不是因蒙了不变的拣选要在永恒中得荣耀而结出的果子,而是蒙拣选的原因和必要条件,神正是预见一些人会努力满足这样的先决条件才完全拣选他们的。
反驳: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是与整本圣经背道而驰的。圣经不断将以下话语刻在我们心版上: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 11);“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 48);“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1: 4);“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 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 6);“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 10)。
我们已经在第八条中描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拣选,现在我们要探讨神拣选定旨的根据是什么。阿米念派认为,在错谬五所提到的所有这些不同的拣选中,神的拣选是基于神预见人有信心。如果神预见人只有暂时的信心(短暂的信心),那么对他们的拣选就是非绝对性的;如果神预见人会持守信心到底,那么对他们的拣选就是绝对性的。但这一切归根结底都取决于人的行为。根据阿米念派的观点,神之所以拣选一些人,是因为他们首先选择信,并持守信心。
圣经怎么说呢?《多特信经》的作者引用了几处经文来驳斥阿米念派的错误。从根本上说,阿米念派把信心说成是人的作为,神的拣选取决于人的信心。但是保罗却说,拣选不在于人的任何行为,而是取决于神的呼召。罗马书第9章第11节说得很清楚,在雅各行善、作恶之前神就已经拣选了他;他蒙拣选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出于神的恩召。《多特信经》所引用的其他经文也都显明,我们最终的命运不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神做什么。我们蒙拣选单单取决于神的恩典,不在于我们的行为。
圣经教导说,不是因为我们信,神才拣选我们,而是:神拣选我们为了使我们信。“因为你们蒙恩……得以信服基督……”(腓1: 29)。“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 48)。注意,是拣选在先(时间和逻辑上都是),信心在后。拣选是为了使人有信心,而不是因为信心。真实的情形是:
不是:信心是拣选的基础;
而是:拣选是信心的基础。
不是:我们因为信而蒙拣选;
而是:因为蒙了拣选,所以我们才会信。
现在,我们对于阿米念派利用改革宗的术语来混淆真理的做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他们也说到“蒙拣选得信心”,但他们认为,人的行为在先,生发信心的拣选在后,并且人的行为是拣选的基础。在第一项教义的错谬反驳第四条中,我们看到以下内容:
错谬:蒙拣选得信心的条件是善用本性之余光,也敬虔、谦卑、温柔,并适合承受永生。
反驳: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拣选就取决于人了。这很有伯拉纠教导的味道,与使徒保罗的教导不符,因为保罗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 3-9)
阿米念派说,人只有善用本性之余光,才能蒙拣选得信心。他们所说的“本性之余光”,指的是人被造时所具有的美好品质,在堕落犯罪之后,并没有完全丧失。别忘了,阿米念派只相信人的部分败坏。
根据他们的判断,人的理性并没有完全丧失所有的知识,人的心也没有全然败坏;人仍然可以判断何为良善,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行善。如果人能善用这一“本性之余光”,使自己敬虔、谦卑、温柔,并适合承受永生,那么神就会拣选他,使他得信心。
然而,圣经对未重生之人的描述却完全与此不同。敬虔(圣洁)、谦卑和温柔等品质都是圣灵的工作,是重生之后所结的果子(阿米念派认为,操练这些美德在先,神赐信心在后)。请思想《多特信经》的作者在第一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五条中所引用的以弗所书第1章第4节,保罗说,神拣选我们是要让我们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温柔也是圣灵的果子之一。至于谦卑,这也是圣灵的果子,因为属血气的人自高自大,狂傲自夸(参见罗1: 30和提后3: 2-4)。
因此,《多特信经》的作者宣告说,蒙拣选得信心并非基于人首先敬虔、谦卑和温柔。圣经教导说,拣选带来信、敬虔、谦卑及温柔。我们坚持认为,真理是:(采用与上述相同的格式):
不是:因为敬虔、谦卑、温柔而蒙拣选;
而是:拣选带来敬虔、谦卑和温柔。
问答题:
1. 根据阿米念派的观点,信心和圣洁是拣选的结果吗?还是拣选的必要条件?请解释他们的观点,并说出他们是怎样论述神在永恒之中的拣选的?
2. 关于下列观点,圣经是怎样教导的?请用经文回应下列各个观点。
a. 因为我们有好行为,所以神拣选我们。
b. 因为我们有信心,所以神拣选我们。
c. 因为我们圣洁,所以神拣选我们。
d. 因为我们爱神,所以神拣选我们。
3. 阿米念派说到了“本性之余光”:
a. 在他们看来,什么是“本性之余光”?
b. 在拣选的问答题上,“本性之余光”起什么作用?
c. 根据其“本性之余光”的观点,他们如何待人之败坏?
深入思考题:
4. 在罗马书第8章第29节我们看到:“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阿米念派用这段经文来支持他们的以下观点:神根据预见的信心来拣选人。在圣经中“预先所知道”是什么意思?
5. 根据圣经,什么是“本性之余光”?对于其作用,圣经有何教导(详见《多特信经》第三、四项教义错谬反驳第四条,第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