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及错谬反驳三
拣选出于神的美意
使徒行传13: 48神施恩拣选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的美意。这美意不在于神从所有可能的条件中选出人的某些品质和行为,作为得救的条件,而在于,他从所有罪人中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归自己所有。正如经上所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罗9: 11-13),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25: 23)经上又说:“我爱雅各,却恶以扫”(玛1: 2-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 48)。
罗马书9: 11-13(创世记25: 23)(玛拉基书1: 2-3)
在上一条中我们看到,神并不是基于预知人有信心而拣选人。那么,又是根据什么拣选呢?神为什么拣选一些人,而不拣选其他人呢?
我们应该非常清楚:决不是因为蒙拣选者优秀,也不是因为未蒙拣选者劣等。因为在堕落的人类中,没有谁比别人更好或更糟。所有的人,不论是否蒙拣选,都是完全一样的。蒙拣选之人与其他人一样,都是同样的败坏、同样的邪恶、同样恨恶神。保罗强调了一个事实:神在雅各和以扫之间的拣选在他们出生之前,在他们还没有行善作恶之前就已经定了(参见罗9: 11)。
神拣选一些人,而不拣选其他的人,其原因不在于人,而是唯独在于神,更确切地说,是在于神自己的美意。“神自己的美意”是一个圣经术语,出现在腓立比书第二章十三节和以弗所书第一章五节和九节中。这个词表明,神拣选一部分人,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配得,而只是因为神喜悦如此。拣选是基于神的美意。在“美意”这个词中,我们看到神的主权、至高的权能、无上的权柄和旨意,这使他能做他乐意做的一切事。
在罗马书第9章第15-23节中,我们看到神的主权。保罗把神描述为窑匠。窑匠可以用泥胚做他想做的任何器皿。保罗这样说,乃是为了教导我们明白以下两个重要真理:
首先,神有权照他自己的旨意而行。他可以把泥胚做成贵重的器皿,比如精雕细刻的摆在架子上显眼位置的美丽花瓶。他也可以把泥胚做成卑贱的器皿,如古代卧室中的便盆。把泥胚做成什么器皿的决定权完全在于窑匠,器皿岂可抱怨说,“你为什么把我造成这样呢?”
其次,神的确凭己意而行。器皿不能自己决定是作贵重的器皿还是卑贱的器皿。决定权在窑匠手中,窑匠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同样,谁是“蒙怜悯、早被预备得荣耀的器皿”(蒙拣选的人),谁是“可怒、被预备是遭毁灭的器皿”(未蒙拣选的人)的决定权在神手中。神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他决定拣选谁,不拣选谁。
从这段经文中,我们也得知神拣选的定旨是如何使神喜悦的,神用同一块泥(指堕落的人类)既做尊贵的器皿又做卑贱的器皿这一比喻,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他要在“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身上“显明他的忿怒、他的权能”,也要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彰显“他丰盛的荣耀”。
为了彰显他的权能、公义和忿怒,神喜悦把一些人留在他们自己恣意陷入的愁苦之中,为了彰显他的荣耀、怜悯和美善,神也喜悦拯救另一些人。
阿米念派不同意我们在此所作的宣告。他们不相信神出于自己的美意拣选特定的一些人得救恩,而把其他人都留在被定罪之中。对于神的美意,他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在第一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三条中看到:
错谬:关于神拣选的美意与目的,圣经并没有说神拣选某些特定的人而非其他人,而是说,神不按其他任何条件(如遵守律法)拣选人,只看一个人会不会有信的行为。这行为本身虽没有功德,也只是由信生出的不完全的顺服,但它却是得救的条件。因着神的恩典,这信的行为被算为完全的顺服,配得永生作为赏赐。
反驳:这种错谬抢夺了神的美意与基督功德的果效,它不仅使人背离称义完全是神的恩典这一真理,也让人觉得圣经复杂难懂。这种教导与使徒保罗的话相抵触,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 9)
我们在此所强调的,在错谬反驳第一条中已经提到过33,我们在那里看到了阿米念派对于拣选的总体观点。他们否认神拣选人,否认神把信心和顺服赐给他所拣选的人。他们教导说,在神的拣选定旨中,神选择了一个新的条件,就是拯救那些信的人。满足这个条件是人的责任,人是否信完全是人自己的决定。
33见《多特信经》第一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一条。
阿米念派这样辩称:起初,神规定人得永生的必要条件是完全顺服他的律法。如果亚当顺服神的律法,他就会永远活着;如果亚当违背神的律法,他就会死。得永生的条件是顺服神的律法。我们同意这一点!
阿米念派接着说,亚当因为堕落犯罪而变得软弱,所以他不再有能力完全顺服律法,不再能满足神起初的要求。所以神凭着他至高的美意,定了一个得永生的新条件。神是根据人还有能力做的选择了这一新的条件。神看到人现在虽然不能完全顺服律法了,但却可以信,所以他就不再把人的完全顺服视为得永生的条件。他降低了标准,只要求人有信心。神没有决定谁会信,也没有赐下信心。人有能力信,而人能否信完全取决于他自己。
阿米念派说,神的美意是指,在各种可能的条件之中,神选择信心作为人承受永生的必要条件,这是神的定旨的全部内容。选择了这个新条件之后,神就把其余的事留给了人。神并不决定谁会信,谁会得救恩,这些全都留给人自己决定。
难怪《多特信经》的作者会说,这种谬误抢夺了神的美意的果效。根据这一错误观点,神并没有真正做他所喜悦的事。他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恩,但却让人自己决定是否愿意信。假如真是如此,那么可能没有任何一个人信(参见第二项教义错谬反驳第一条),可能没有任何一个人得救。假如这就是神的美意,那么人拒绝信就会夺走了神美意所带来的的果效。
除此之外,《多特信经》的作者认为,这种错谬也抢夺了基督功德的果效。阿米念派否认人得救是单单因基督的工作(他的顺服、受苦和受死)。他们教导说,人得救恩除了籍着基督的工作之外,还需倚赖自己的信心。这是“神人合作论”的老生常谈,基本上是说神(在基督里)必须和人合作,才能使人得救恩。救恩是基督和人(信心)一起合作的结果(由此,对基督功德的需求被降低了)。
但是人若不尽自己的本分,就会使基督的工作失效,因为若不是人尽自己的本分,基督的恩惠就无法使人受益。所以《多特信经》的作者说,这一错误的教导抢夺了基督功德的果效。
《多特信经》的作者用了一节经文(提后1: 9)来反驳这两个谬误。首先,神的目的和美意得以成就,并不取决于人的意志,人得救完全在于神的旨意和计划。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
其次,我们得救并不取决于我们的任何行为,而在于基督的功德。“神救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问答题:
1. 神拣选一些人,而不拣选其他的人,其原因显然不是什么?为什么这一点很清楚?根据圣经进一步说明。
2. 神拣选一些人,而不拣选其他的人,其原因是什么?解释其含义。
3. 我们从罗马书第9章15到23节学到了两个重要真理。解释这两个真理。
4. 根据上面经文的教导,神拣选和弃绝的定旨是怎样使他喜悦的?
5. 阿米念派如何描述神的“美意”?
6. 根据阿米念派的观点,在伊甸园中,得永生的条件是什么?这个观点正确吗?
7. 根据阿米念派的立场,神给新时代规定了得永生的新条件。
a. 根据他们的观点,这个新条件是什么?
b. 神根据什么选了这个新条件?
c. 根据阿米念派,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要做?由谁来做这一选择?
8. 阿米念派关于得永生的新条件的教导对以下诸方面有什么影响?
a. 对于神至高的美意有什么影响?
b. 对于基督功德的果效有什么影响?
9. 我们从提摩太后书第1章第9节学到哪两个真理?
深入思考题:
10. 牢记圣经关于人本来的境况的教导,如果神真的选择信心作为得救恩的新条件,那么会有多少人能得救恩呢?阿米念派要想让他们的教义站得住脚,就必须相信人的境况是什么样子的?
11. 既然神不喜悦恶人灭亡,他怎么能只“拣选特定的一些人,做他自己的产业”呢?如果拣选是出于神的美意,而神又不喜悦恶人灭亡,那么阿米念派关于拣选的观点,即:就神而言,他愿意藉着他“拣选”的新条件使所有的人都得救,不是就很有道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