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二条:基督之死的无限价值

错谬七:基督不可能死,也不需要死,更没有为神最深爱的、蒙拣选得永生的人而死,因为他们不需要基督的死。

反驳:这种教义与使徒保罗的教导相抵触,因为保罗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2: 20);又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8: 33-34),这就是说,基督为他们死;救主也亲自向我们保证说:“我为羊舍命”(约10: 15);又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 12-13)

在这个错谬中,阿米念派说,基督不可能为选民的罪而死。他们不认为基督可以代替神的选民、作他们的合法代表和担保人。他们不认为亚当在伊甸园中所犯的罪能被公正地归算在他后裔的身上,因为他们在《抗辩书》中写道:“一个人因自己没有犯过的罪而被算为有罪,这是不公正的。”56同样,他们也不认为我们的罪被归到基督的身上。基督不可能为我们的罪付上赎价。

56约翰欧文(JohnOwen),前面引用的书,72页。

阿米念派还错误地认为,基督不需要以死来为选民偿还罪债。基督已经终止了起初的约,这约要求以死作为罪得赦免的代价。神已经设立了一个新约,它对罪得赦免提出了新的代价,即忧伤痛悔的心。终止起初的约需要基督的死,但他的死却不是赎罪的代价。

若基督不可能死,也不需要死,他的死也就不是为了赎选民的罪。这样,阿米念派就否认了基督之死的真正实质。

圣经明确地反驳了这个异端,经文告诉我们基督已经死了,他的死是为我们的罪付上赎价,并因此为我们赢得了赦罪之恩。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在他身上。”(赛53: 4-6)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 21)

“……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 3)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 15)

“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 28)

“他[基督]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2: 24)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赎罪祭]……”(约壹2: 2)

与改革宗一样,阿米念派也承认除了获得赦罪之恩,人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永生。按照圣经的观点,这个要求就是“义”。只有义人才会承受永生。在起初的约中,义是通过顺服律法获得的。但在新约中,义是藉着“信心”获得的。对于这个宣告,改革宗和阿米念派都认同。尽管如此,他们对这个宣告的解释却有着天壤之别。

改革宗认为,圣约的要求永远不变。即使在新约,神依然要求人完美地顺服他的律法,这和他在伊甸园中对亚当的要求一样。没有这个义,任何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但是,因为人没有能力完全或部分地做到神所要求的顺服,神就差遣他的儿子,来为我们、又替我们成就这样的顺服。基督为我们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从而为我们获得了公义。藉着信心,基督的义也归到我们身上。

我们需要进一步说明信心在我们称义的事上起了怎样的作用57。我们被算为义,不是因为我们的信心有何等的价值。作为一个行为,相信本身并不构成神要求我们应有的义。信心只是一个工具,我们藉着它享有了基督的义,并使之成为我们的义。信心是灵魂的手,我们藉着它来接受基督的顺服。所以,我们被算为义,不是因为信,而是藉着信。改革宗相信,基督为神的选民所完成了顺服,藉此满足了圣约的要求。

57参见《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61)

但是,阿米念派不同意这个藉着信心称义的说法。他们坚持认为,基督使新约成为可能,神在新约中不再要求人完全的顺服。基督使神降低人获得义的要求成为可能。降低要求是必要的,因为人已经“病了”,没有能力完全顺服神的律法。但是,神降低了要求,现在人就能够达到了。在新约中,神只要求人相信他,这是堕落之人仍能做到的事。信心取代了过去的要求,即完全的顺服,成为获得永生的原因。

阿米念派会迫不及待地说,信心并不构成完全的赎价,还要加上神的恩典。神施恩典,把人所能支付的这一小部分赎价,即信心,算成是完全的赎价。

通过这样的方式,阿米念派坚持了他们一贯的说法,即救恩取决于人的行为。基督没有为任何人赚得义。人必须藉着相信的行为赚取他自己的义。我们在第二项教义之错谬反驳四中看到:

错谬四:父神藉着中保基督的受死与人所立的新的恩典之约不在于我们因信基督的功德而在神面前称义并得救,而在于这样一个事实:神已撤销了人要完全顺服律法这一要求,他将信心和在信心中不完全的顺服算为完全的顺服,并且恩慈的认定这样的信心和顺服配得永生作为奖赏。

反驳:这教义与圣经教导相违背。圣经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 24-25)教导这种错谬的人,与不敬畏神的苏西尼派一样,在关于人在神面前称义方面,都宣扬一种怪异的新法,而这种新法是与大公教会的共识不符的。

阿米念派否认,在神与人所立的新约中,基督为人付上了永生的赎价,从而使之成为白白赐给他们的礼物(这正是改革宗所相信的,也是圣经所教导的)。他们不相信神会白白地赐给人任何东西。神不会因为基督的死而白白地给予人赦罪之恩。他们说,赦罪的到来不是藉着基督的死,而是藉着人的悔改。义的获得不是通过相信接受基督对律法的顺服,而是通过人相信这个行为的功德。神从不白白地赐予任何东西。他恩慈的藉着基督的工作降低了赎价,但是,为了获得赦罪和义,仍有人自己必须付上的代价。

《多特信经》的作者对这个错谬的反驳恰到好处。圣经教导说,我们称义是因着神白白赐予的恩典。这些作者引用罗马书第3章第24-25节来证明这点,保罗在那里说的很清楚,我们因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在原文中,“白白”一词是免费的、无需赚取、不必支付的意思。他们还可以引用其他的经文: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赛55: 1)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5: 17)

与阿米念派的教导相反,义不是由人满足任何条件的功德而获得。义是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是藉着信心,而不是因为信心。怎么可能是因为信心呢?因为信心本身也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参见弗2: 8)。

谁与基督工作所赢得的益处有份?

阿米念派说,所有的人。

改革宗说,只有信徒。

在谈论基督满足神的公义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另一个问答题,即谁与基督的赎罪祭有份。改革宗认为,只有那些藉着真信心连于基督的人,才有份于基督工作所赢得的各样益处。但阿米念派认为,所有的人,甚至那些被神弃绝、注定永远灭亡的人,也都与基督的恩惠有份。

我们在第二项教义之错谬反驳五中看到:

错谬五:所有人都被神接纳,可以与神和好,进入恩典之约。所以,没有人应该因原罪而被定罪,也没有人会为此而被定罪;所有人都脱离了原罪的罪疚。

反驳:这种观点与圣经相冲突,因为圣经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 3)

阿米念派相信基督无限的救赎。他们说,所有人都与基督的赎罪工作有份,所有人都与神和好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因为基督的赎罪而得救,也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会因这种和好而得着永生,而是意味着所有人都脱离了起初神与亚当所立之约的要求(即义)和刑罚(即永死)。基督已经藉着他的赎罪祭,成就并终止了起初的约,因此,所有人都不再受制于这约的任何要求。相反,所有人都被神纳入了新约。在这个约里,所有人都和神有着美好的关系,与亚当起初在伊甸园中蒙神喜悦的光景相似。和亚当一样,他们必须顺服新约的各样要求,才能继续蒙神的喜悦。

《多特信经》的作者引用以弗所书2: 3来回应这个错谬,那里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保罗对两类人,即信徒和“别人”做了区分。他说,这些信徒在信主之前,与其余的世人没有分别。他们是可怒之子,与不信之人一样。很显然,按照保罗的说法,不是所有人都与神和好。

此外,圣经明确地说,恩典之约并没有包括亚当的所有子孙。神与以撒并他的后裔立约,不与以实玛利并他的后裔立约(参见创17: 19-21)。神与雅各的后代立约,不与以扫的后代立约。即使在今天,神也只是与信徒并他们的儿女立约(参见徒2: 39,另见林前7: 14)。

问答题:

1. 从哪两个意义上说,神对我们的罪处以了极刑?这对于我们能否满足神的公义意味着什么?

2. 什么是“中保”?谁是我们的中保?他作为中保为我们做了什么?他的工作有什么果效?

3. 基督献上赎罪祭是为了救谁脱离什么?

  a. 圣经的回答是什么?

  b. 阿米念派的回答是什么?

4. 根据圣经的教导,一共有几个圣约?你是如何知道的?这些圣约有什么不同?

5. 基督来坚立圣约,这是什么意思?这对伊甸园中的人意味着什么?对堕落犯罪后的人又意味着什么?基督成就了圣约,这又对人有什么影响?

6. 阿米念派认为有几个圣约?他们如何看待基督的角色?对他们而言,基督成就圣约对人有什么影响?

7. 在基督如何拯救人的方面,改革宗与阿米念派不同。请描述其不同。

8. 请完成下面的表格:

  改革宗 阿米念派
起初的约 对罪的刑罚是:   对罪的刑罚是:
新约 对罪的刑罚是:   对罪的刑罚是:

9. 阿米念派在那些方面抢夺了基督十架的功效?

10. 阿米念派为什么否认基督实际上可能为人的罪而死?

11. 阿米念派为什么否认基督需要为人的罪而死?

12. 请用两处经文证明,基督的确是为选民的罪而死。

13. 请完成下面的表格:

  改革宗 阿米念派
起初的约 得永生的条件是:   得永生的条件是:
新约 得永生的条件是:   得永生的条件是:

14. 信心在人的救恩中起什么作用?

  a.  改革宗的回答是什么?

  b. 阿米念派的回答是什么?

15. 阿米念派如何否认“白白的”恩典,从而使救恩基于人的行为的呢?请引用两段经文说明,神的恩典是完全无偿的,没有任何人的贡献。

16. 阿米念派认为,所有人都被神接纳,“与神和好”。他们对此的理解是什么?请用经文来反驳这个观点。

深入思考题:

17. 既然基督担当了我们罪的刑罚,我们就不应该为自己的过错受罚了吗?例如,孩子若真心地为做错的事懊悔,父母还应该处罚他们吗?基督徒若为自己的错误感到悔恨,他还应该受到民法的制裁吗?

18. 在解释这一条时,我们说过,神与人之间实际上只有一个圣约。

  a. 但是,我们在圣经中看到一个“新”约(参见耶31: 31;太26: 28;林后3: 6;来8: 8,13)。你如何解释这个明显的矛盾?

  b. 我们也区分了堕落的约与堕落的约。

    i. 我们如何称呼圣约的组成部分?

    ii. 在人堕落前后,圣约的组成部分有任何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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