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第三条1:及错谬反驳一、二、九 神保守属他的人

第三条:及错谬反驳一、二、九

神保守属他的人

因着残留在人里面的罪,以及来自世界和撒但的引诱,那些悔改归信的人如果靠自己的力量,就不能在恩典中站立。但是,神是信实的,他一旦赐恩典给属他的人,就仁慈地在恩典中坚固他们,并以大能保守他们一直在这恩典中,直到世界末了。

罗马书7: 20 哥林多前书10: 13 彼得前书1: 5

一个士兵奉命出发,他不但要征服艰难的地势,也要穿越敌人的领地,可谓路途艰难。他的指挥官为他提供了所需的一切——一张地图、一个指南针、食物、各式的武器以及一台无线电收发报机。这位士兵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了信心。他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他不但有完成此次征途的力量和装备,也有决心和意志力。如果遇到麻烦,他还可以使用这台无线电收发报机来寻求帮助。这位年轻的士兵满怀着信心开始了他的征途。他装备齐全,也有自卫的能力。

这位士兵拥有完成这次征途所需的一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能够成功。他知道行进的方向,也有指南针相伴,但他仍有可能决定依靠自己的方向感前行,并深陷迷途。他有一台无线电收发报机,但他仍有可能过于骄傲而不愿寻求帮助。他学习过敌人各样狡猾的诡计,但他的敌人仍有可能使出比他所学的内容更为狡诈的计谋。譬如,他们可能穿上和他一样的制服,伪装成想要帮助他的战友。尽管他拥有成功完成这次征途所需的一切,他仍有可能失败。此次征途的成败完全取决于这位士兵。

通过上面的故事,我大致描绘出阿米念派在信徒持守信仰方面的教义。阿米念派在1610年以书面形式向荷兰政府陈明了他们的信仰,他们在其中写道:

“那些被连于耶稣基督,并因此与赐生命的圣灵有份的人拥有充足的力量和撒但、罪、世界以及他们自己的肉体争战,他们也拥有充足的力量得胜;这乃是藉着圣灵所施恩典的帮助,耶稣基督藉着他的灵在他们所受的一切试探中帮助他们,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只要他们为争战做好准备,渴望得到耶稣的帮助并且尽上自己应尽的本分,他就保守他们站立得稳,一致撒但的任何诡计或能力都不能使他们偏离正路,也不能使他们脱离基督的手,正如基督亲口在约翰福音10: 28所说的,“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但是,至于他们是否会因为疏忽而从最初在基督里的生命中坠落,并再次拥抱这个世界,进而离开曾经教给他们的纯正教义,失去美好的良知并忽视神的恩典,我们则必须首先更加审慎地根据圣经来做出回答,然后才能带着内心的确信来教导这方面的内容。”114我们在第五项错谬反驳二也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

114参见阿米念派《抗议书》第五条。

错谬二:神的确赐给信徒充分的力量,使他们得以持守信仰;如果他们履行自己的责任,神也乐意使这力量长存在他们里面。然而,即使这一切,即凭信心持守信仰所需的和神借以保守其信心的都已具备,人最终能否持守还要看其意志所作的决定。

反驳(继续):这种观念无疑含有伯拉纠主义的错误思想。它虽旨在给人予自由,但实际上是叫人抢夺神的荣耀,这与圣经的一贯教导相抵触。圣经的教导使人没有任何理由夸口,也使人将从中所得的益处单单归因于神的恩典,并因此将一切颂赞都归给神。这种错谬也与保罗的见证相违背。保罗说:“他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林前1: 8)

阿米念派相信,归信或重生的开始取决于人的意志。“恩典并不先于[人的]意志。在人的意志发动并定意要归信之前,神并不从实质上帮助人的意志,以使人归信。”115归信的第一步要由人迈出。“我们起初归信时所凭借的,使我们成为信徒的信心,并不是神灌输给人的品质或恩赐,而只是人的行为。换言之,神只给了我们获得信心的能力,但信心本身不能被称作是神的恩赐。”116这个获得信心的能力是神在伊甸园就赐给全人类的礼物,人也从未失去这个礼物。因此,所有的人都拥有相信的能力。

115参见第三、四项错谬反驳九。

116参见第三、四项错谬反驳六。

阿米念派相信,归信和重生的开始取决于人的意志,很自然的结果就是,他们也相信,对归信和重生的持守也取决于人的意志。如果神让人来决定是是否接受救恩的礼物,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神也让人来决定是否持守这个救恩的礼物。如果最初的选择是由人做出的,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就是,最终的选择也要由人做出。

阿米念派承认,神赐给信徒持守信仰的力量。这听上去足够符合圣经,但是他们如何看待相信的能力,也如何看待这个持守信仰的力量。他们认为,神赐给所有人相信的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会相信。是否使用这个相信的能力取决于人的意志。与此类似,神赐给所有信徒持守信仰的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信徒都会持守信仰。会不会持守信仰也取决于人的意志。

不出人的意外,阿米念派提出了下面这个错谬,即持守信仰不是神赐给蒙他拣选之人的礼物,而是他拣选人的一个条件。简言之,阿米念派相信,有些人蒙拣选是因为他们持守信仰,也持守顺服。持守信仰导致了拣选。我们在第五项错谬反驳一中看到这个谬误:

错谬一:真信徒持守信仰不是拣选的结果,也不是神藉着基督之死赐给人的礼物,而是新约的一个条件。在所谓蒙绝对的拣选与称义之前,人必须通过他的自由意志满足这一条件。

反驳:持守信仰是因蒙了拣选,也是神藉着基督的死、复活与代求赐给选民的礼物,因为圣经作见证说:“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 7);“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8: 32-38)

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阿米念派关于人的意志拥有自由和主权的错谬。他们认为,人是否持守信仰并不取决于神的旨意,而是取决于人的意志。和是否归信一样,是否持守信仰也完全取决于人的选择。是否会使用神赐给所有信徒的力量要由人来决定。

那么,神的拣选还剩下什么呢?根据阿米念派的立场,神的拣选只包括他为救赎选择了一个新的基础或条件,即对信仰的持守(参见第一项错谬反驳三)。人是否蒙拣选取决于他们自己是否选择相信并持守信仰(参见第一项错谬反驳一)。神只拣选那些选择持守信仰的人。

那么,神拥有至高主权的旨意还剩下什么呢?根据阿米念派的立场,神拥有至高主权的旨意只包括神定意让人的意志拥有至高的主权。这可能让人难以理解。让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说明阿米念派的这种观点。有一个伟大的国王,他有一切的能力和权柄在他百姓的生活中做出必要的决定。但是,他没有通过为百姓做这些决定来行使他至高的权力,而是决定让每一个人掌管自己的生活。最终,个人的意志就拥有了至高的主权。这就是阿米念派的立场。神这位拥有至高主权的万王之王把他的主权移交给人,并藉此在人身上行使他的主权。

这种教导的结果就是,神不但赐给人战胜他一切仇敌(即魔鬼、世界和旧人)的能力,也赐给人在信心和信实中站立的能力,人如果选择使用这些能力,就能够持守信仰。人对信仰的持守最终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人的选择拥有至高的主权。

《多特信经》的作者思考着上述的错谬,写下了本条有关我们信仰的内容。若是让这些作者讲述前面那位士兵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就会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有一个士兵奉命出发,他要经过同样艰难的路途。他的指挥官也为他配备了完成此次征途所需的一切。但是,这位指挥官知道这位士兵的弱点,而指挥官本人并没有这个弱点,所以指挥官不允许士兵单独出发,并决定要跟着他。

这位指挥官同意让这个士兵先行出发,也同意让他参照地图上的标记行进。但是,这位指挥官紧紧地跟在士兵的后面。果不出所料,这位士兵没有按照地图和指南针的指示,反倒依靠自己的方向感前行,结果他迷路了。令人欣慰的是,他的指挥官就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重新回到正确的方向。又有一次,这位士兵使自己陷入一个无法自行解决的困境。那时,他过于骄傲,不肯寻求帮助。令人欣慰的是,他的指挥官就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脱离了困境。还有一次,敌人伪装成同一部队的战友接近这位士兵。令人欣慰的是,这位长官就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认清了真相。

《多特信经》的作者强调说,神不是仅仅赐给人一定的力量,然后就让他们独自踏上人生的旅途,或者至多再给他们一个应许,即当他们在祷告中求告他的名时,他就会帮助他们。神所分赐给人的力量不能与神自己分开,因为他正是这力量的源泉。神赐给信徒的力量和“充电电池”不同,人可以把“充电电池”从墙上的充电器上拔下来并随身携带,但神赐给信徒的力量就是他自己,神就是他们的力量。保罗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 13)但是,基督没有与保罗分开,而是在保罗“里面活着”(参见加2: 20)。保罗向神祷告,求他让以弗所的基督徒“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3: 16)。这个灵与基督徒并不分开,而是住在他们里面(参见约14: 17;罗8: 9)。

如果神让信徒独自行走他们的人生旅途,他们就永远无法完成这个旅途。主祷文的第六个祈求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127)在谈到这个祈求时说:“我们自身实在软弱,靠自己没有一刻能站立得住,而且,我们的死敌——魔鬼、世界和自身的情欲不断地攻击我们;所以,求神用圣灵的大能扶持我们、坚固我们,好叫我们在这属灵的争战中不致为仇敌所胜,反而自始至终坚定地抵挡仇敌,直到最终我们大获全胜。”

《多特信经》的作者宣告了同样的内容,他们在本条写道:“因着残留在人里面的罪,以及来自世界和撒但的引诱,那些悔改归信的人如果靠自己的力量,就不能在恩典中站立。”

信徒的第一个死敌是“残留在人里面的罪”,我们对它不用再多说什么,因为前一条已经对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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