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犯罪带来的效应
信徒犯下恶劣的罪,就大大得罪神,招致死罪,叫圣灵担忧,无法操练信心,使良心受到重创,有时在一段时间内甚至会有失去神恩宠的感觉,直到他们真心悔改,回归正道,让神慈父般的脸再次光照他们。
撒母耳记下12 以弗所书4: 30 诗篇32: 3-5 民数记6: 25
在一个马戏团里,有些人表演走钢丝,还有一些人表演空中飞人,他们要在空中从一个秋千换到另一个秋千,这两种表演不但极其可怕,也极其危险。如果演员在钢丝上失去平衡,或者在空中飞行的时候没有抓牢秋千,后果就会十分严重,他们会掉下来摔死。
如果空中有一张巨大的安全网,可以防止演员撞到地面,那么上面所说的两种表演就不会是那么可怕,那么危险了。但是,我们再稍微往深里一想,如果表演走钢丝的演员屡屡地掉下来,这难道不会毁了他的名声吗?马戏团的老板难道不会对他恼火吗?其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老板让他停止表演,在马戏团里给他一份不像演员那样光鲜的工作。
引向永生的义路是窄的,如果我们没有神保守信徒这一令人安慰的应许,行走在这条义路上就会让人非常地害怕,因为神的儿女若是在义路上走失,不愿走顺服的道路,他就会失去永远的救恩,并要受到永远的刑罚。实际上,神保守信徒的恩典发挥着“安全网”的作用——防止神所拣选的人完全从恩典中坠落。有的人可能会想,既然有这样一张安全网存在,就算神的儿女犯罪,也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只要深入思考就会发现,神的儿女所犯的罪会带来一些非常严重的后果。《多特信经》的作者写下本条就是要描述罪对神、对人所造成的严重影响。121
121我们在解释前一条时提到,神允许他的儿女犯罪,因为他能使用罪带来益处。神藉着允许信徒犯罪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败坏和不配,也让他们知道自己对神恩典的依赖。他们认识到自己是软弱的,需要依靠神保守的大能。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如果神能使用罪带来益处,那么我们犯罪可能也是件好事。本条反对这样的观点。
罪对神的影响是很严重的。“信徒犯下恶劣的罪,就大大得罪神。”我们在这个声明中看到改革宗教义的核心,即神的荣耀。罪人的救赎固然重要,神的荣耀更加重要。若有人说:“我们犯罪没什么,因为神会保守我们。”这显明他最关心的是自己,而不是神。他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
《多特信经》的作者谈到“得罪神”。“得罪”一词源自一个拉丁文词汇,其原意是“击中”、“击打”、“使不愉快”。我们有时在体育比赛中使用“进攻”或“防守”来表明我们是在攻击对方的球门,还是在守卫自己的球门。这就是“得罪”一词在本条所要传递出来的意味。当我们犯罪的时候,就是在攻击神。我们不但攻击神的权柄,也攻击神的荣耀,这让神极为不悦。神是嫉邪的神(参见出20: 5),是烈火(参见申4: 24),他的忿怒如火倾倒(参见鸿1: 6)。
神不仅向他的仇敌发出忿怒,当神的选民犯罪得罪他时,他也向选民发出忿怒。旧约的以色列人常常因为犯罪得罪神而招致神的忿怒,使自己经受不尽的愁苦!今天的信徒如果犯罪得罪神,也同样会招致神的忿怒。“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 31)
恶劣的罪还有别的影响。“信徒犯下恶劣的罪,就……招致死罪”,即配受死刑的罪。神在永恒中定意要用他儿子的血使选民称义,但他们若不藉着信心就不能称义(参见罗10: 9)。基督一次永远地洒下他的宝血,但人若不藉着悔改归信神就不能得到赦罪之恩(参见徒3: 19)。因此,那些犯下恶劣之罪的人就招致死罪,“直到他们真心悔改,回归正道。”这不仅仅是罪人的感受,它也是事实。罪人不是仅仅觉得有罪;他们是真的有罪,直到他们认罪并离弃他们的罪。
恶劣之罪的第三个影响是“叫圣灵担忧。”(弗4: 30)叫某人担忧意味着对这个人造成痛苦,使他受到伤害,并让他忧伤。我们犯罪对圣灵造成了痛苦。圣灵住在我们心里,为要治死我们里面的邪恶,并使那些美善的、可敬的和清洁的在我们里面生发出来。圣灵以真理和圣洁引领我们,使我们远离错谬和罪恶的道路。当我们犯罪时,我们阻碍了圣灵慈爱的工作。圣灵给予我们喜乐,我们却因为犯罪给自己带来愁苦;圣灵给予我们圣洁,我们却因为犯罪给自己带来不洁。当我们犯罪时,我们使这位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伤心。如果我们真的爱我们的三一神,我们就会因为自己使神伤心而感到难过。
恶劣之罪的第四个影响是信徒无法操练信心。我们不是说信徒失去了信心,而是说信徒暂时停止了信心的操练。信心仍然存在,但它停止了正常地运作。如果我们把信心比作一台机器,犯罪就像是往这台机器里扔进一个扳手,或是往齿轮里扔进一把钳子,这会把整台机器磨得嘎嘎作响,进而使其停止运转。信心在运转良好的时候结出各样的果子,其中不仅有感恩的祷告,颂赞的歌唱,还有喜乐和平安。但是,谁在犯罪的时候还能祷告或赞美呢?谁在犯罪的时候还能在心中感到喜乐和平安呢?罪扰乱了我们和神的关系。
那些在婚姻里的人会通过亲身的经历知道,如果丈夫或妻子一方做了什么事,得罪了对方,或使对方伤心,他们之间的整个关系就会变得冷淡而疏远。他们的交谈会变得非常稀少。他们的拥抱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暖。他们在同处的时候会感到不舒服,他们请愿自己独处。他们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使他们分开,正在阻挡着他们的关系。
我们和神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犯罪,我们会发现,就算我们仍能祷告,祷告起来也十分困难。我们觉得在自己与神之间拉开了一定的距离。我们不再经历通常所享受的喜乐和平安。
最后,“信徒犯下恶劣的罪,……使良心受到重创,有时在一段时间内甚至会有失去神恩宠的感觉。”神在我们里面造了良心,它衡量我们的行为,并根据我们所持的道德和价值来判断这些行为的好坏。一个信徒犯下恶劣的罪,使他的良心受到重创,这是十分可怕的,因为他会与自己征战。他成了自己的法官和陪审团,他判定自己有罪。如果一个人让自己的良心为另一个人所犯的罪找借口,他可能会对那个人的定罪不以为然。但是,如果一个人自己的良心控告自己,他就无法对自己有罪的判决感到释然。这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重担,一直把他的灵魂往下托,让他深感羞耻,饱受悲伤。如果他不为这个罪向神悔改,他必将失去神恩宠的感觉。他将感到神不喜悦他,神的脸不再光照他。在一段时间里,他甚至可能失去得救的确据。
神不会允许他的信徒永远失丧,但这并没有取消一个事实,即罪是严重的。罪带来很多悲惨的后果,神的儿女要在生活中尽心竭力地顺服神的诫命,藉此来避免这些罪的后果。
我们应当注意,《多特信经》的作者在总结本条时说,犯罪的后果会在信徒身上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他们真心悔改,回归正道,让神慈父般的脸再次光照他们”。犯罪的后果令人忧伤,但不会永远持续下去。神不会对他的选民永远怀怒,选民也不会永远承受罪疚。神的灵不会永远担忧下去,信徒对信心的操练也不会永远停止下去。信徒受到重创的良心将被医治,他们也将重新感到神的恩宠。《多特信经》的作者对此深信不疑,这从他们的措辞就可以看出,那里说的是“直到他们……回归正道……”“直到”一词带出的问答题是,信徒会在“什么时候”回归正道,而不是信徒“是否”会回归正道。《多特信经》的作者带着确信说,回归正道可能要花一些时间,但所有神的选民都将回归正道。后面两条的主题就是神的选民必会回归正道。
问答题:
1. 行走通向永生的窄路在什么条件下会令人非常地害怕?为什么?
2. 在思考神保守信徒的恩典时,我们必须避免怎样的想法?
3. 信徒所犯的罪对神有怎样的影响?为什么这种影响对信徒而言是如此的严重?希伯来书第10章第31节说了什么?
4. 恶劣之罪的第二个影响是什么?这个影响意味着什么?
5. 恶劣之罪的第三个影响是什么?它对圣灵的工作有怎样的影响?
6. 恶劣之罪的第四个影响是什么?请解释这个影响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这个影响是如此的严重?
7. 我们的良心是什么?罪对我们的良心有怎样的影响?为什么这个影响是如此的严重?我们失去了什么?
8. 对信徒而言,这些罪的影响会永远持续下去吗?为什么?《多特信经》的作者使用什么词汇来显明他们在这个方面的确信?
深入思考题:
9.《多特信经》的作者谈到“恶劣的罪”。某些罪比其他的罪更恶劣、更得罪神吗?还是神看所有的罪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