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一章:圣经和权威

第一章 圣经和权威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正确断言“圣经的权威性,无论对于今天或是历代基督教会,一向都是关键的议题。”然而,正如该宣言所说,权威不是孤立存在的。圣经的权威是建立在“圣经是神成文的话语”这一事实上的。因为圣经是神的话语,因为圣经的神是真理,而且神所说的均为真理,所以,圣经的权威便与绝对无误联系在一起。如果圣经是神的话语,而神又是真理之神,则圣经必是绝对无误的。圣经的“绝对无误”并不像某些现代神学家正在宣称的那样,仅指圣经的某些部分而言,而是像历代大部分基督教会所确认, “绝对无误”是指圣经的全部。

在有关“圣经的权威和无误性”的辩论中所使用的某些术语是属于技术性的。这些术语有些出现在《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中,但, 它们并不难理解。这些术语可以通过一点阅读和学习便能掌握,而且对圣经无误的信条我们会更加完全的理解。我们对《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所做的本评论旨在为“十九条确认和否认”提供(佐证)材料。宣言中的“十九条确认和否认”乃是文件的中心。宣言的全文是以附录的形式呈现的。

第一条:权威

我们确认:圣经应该作为神权威的话语被接受。我们否认:圣经的权威是来自教会、传统或任何其他人类的来源。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第一条 意在树立归属于圣经权威的程度。第一条和第二条使得宣言明显地成为新教(基督教)性质的宣言。尽管罗马天主教会从历史上就始终如一地高度看待圣经的默示,但是,对于教会来说,仍然存在着尚未解决的圣经权威的独一无二性和充分性的问题。

罗马将教会传统置于圣经之旁使之与其并列,作为圣经的补充, 结果,这种教会传统成为圣经范围以外的特殊启示的源泉。罗马天主教不断声称,既然教会树立了新约和旧约正典圣经的范围,那么自然意味着圣经权威应附属于并依赖于教会的认可。这一对教会与圣经关系和特殊启示的多种来源的争论在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特别明显。

在第一条的早期版本中,正典圣经的范围被认为包括“六十六卷正典”,该正典可以在大多数基督教(新教)认可的圣经中找到。在高级会议的参加者中,由于起草委员会的要求,对于要从早期草稿中删除“六十六卷正典”字样,出现了相当大的抵触情绪。这是由存在于基督教世界的分歧引起的。这种分歧指“可以纳入正典的经书的确切数目”。例如,埃塞俄比亚语教会所收录于正典圣经经书多于六十六卷。最后定稿仅仅为“我们确认:圣经应该作为神权威的话语被接受。”对于绝大多数基督教徒来说,“圣经”这个称谓明显是指“六十六卷正典”, 只是为那些在圣经本质这一问题上对于正典存有异议的人们留有充分的余地而已。这个有关圣经包含经书卷数的具体问题在宣言中是开放的。

正典圣经的范围或组成圣经的经书目录这一问题可能使得许多人感到困惑,特别是那些习惯于其具体教会所明确定义的经书数目的人们,更是疑惑不解。有人主张如果你对某一经书的正典性提出异议,这就暗示你并不相信神默示的圣经。或许最明确的例证来自于历史上马丁.路德的平生。他在其牧师职内对“将雅各书纳入新约”一度持强烈的保留意见。尽管路德相信神默示的圣经    这一点非常清楚他仍然对某卷经书是否应该被纳入神默示的圣经提出质疑。有些学者曾经试图利用路德对雅各书的质疑来否认他对默示的 笃信。至关重要的是要分清正典的范围问题和广为承认的正典所包 含经书默示的问题。换言之,圣经的本质和圣经的范围是不同的问题, 这是不容混淆的。

在第一条的确认部分中,“(作为标准来)接受”(received)是一个关键词。初稿提到“圣经应该被教会接受。” “被教会接受”后来被删去,因为很明显,圣经中神的话语不是仅被教会接受,而应该被所有人接受。“接受”这个词具有历史意义。在考虑正典问题的教会理事会中,使用了拉丁词 recipimus (“we receive”),意为“我们接受”。理事会称“我们接受”各种经书被纳入正典。通过对“接受”一词的使用,教会清楚地表明,教会并非利用其权威来宣告某些经书是权威的;而是仅仅承认神的言语是神的言语而已。教会使用“接受”一词,进一步显示了要主动服从他们所确认的神的话语。因此,任何认为教会创建了圣经,或者教会高于圣经的看法均被正典圣经的阐明者所否认。 

如果说在本条确认部分尚存在关于圣经和教会关系的任何歧义, 那么,这种歧义在接下来的否认部分被消除:圣经的权威是来自上帝, 而非来自教会或任何其他人类的来源。

第二条 圣经和传统

我们确认:圣经是用以管制人类道德良知的最高成文标准,教会的权威隶属于圣经的权威之下。我们否认:任何教会的信条、会议、宣言拥有高过或等同于圣经的权威。

芝加哥宣言第二条加强了第一条信念,并在其主张上进行更详尽的阐述。宣言第二条体现了经典基督教(新教)sola Scriptura“唯独圣经”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圣经的唯一权威性对人的道德心进行制约。宣言第二条的确认部分认为圣经是“最高书面准则”。

在高级会议上,对“最高”(supreme)一词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有人曾经提出过“终极”ultimate 和“唯一”only 诸词,以取代“最高”一词, 结果均从经文中删除。该问题与这一事实有关,即“其他书面文件对教会生活是重要的”。例如,教会的信条和告白

(confession)对各种不同教派和群体,构成了其信念的认同性和一致性的基础。这些教会的信条和告解在特定的基督教团体内部具有一种标准权威性,而且在特定环境下具有对人的道德心的制约作用。然而,这是经典的基督教教义,认为所有这些信条和告白都是不可靠的,以至于不能完全、最终制约个人的道德心。只有神的话语具有永久制约人道德心的告白权威。因此,当此条承认有其他书面准则为各种基督教群体所认同时,只要是正确的,这些书面准则就是来自并从属于最高书面准则,即圣经。本条的否认部分清晰地阐述道,任何教会的信条、会议、宣言均不拥有高过或等同于圣经的权威。再者,任何认为“传统或教会职员拥有与圣经同等权威”的看法均受到本宣言的否定。基督教徒对于圣经之外的权威结构的服从曾经是本条讨论的内容。例如,圣经本身就劝告我们要服从民事法官。我们自然愿意服从我们自己教会的告白(confessions),服从我们教会团体的权威机构。但是,本条极力主张,不管存在何种较低等的权威,这些权威绝对不具有神本身的权威性。本条认为世上所有的权威均出自并依赖于神的权威。神,而且只有神具有内在的本质的权威。圣经已被赋予这种内在的本质的权威,因为,圣经是神的话语。

不同的基督教团体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对世俗权威和教会权威进行了定义。例如,在改革教会(归正宗教会)中,教会权威被视为牧师和宣言级别,而不是至高无上和本质固有的。神,而且只有神具有制约人的道德心的权力。对于那些较低级的权威 ,只有当它们与神的话语相符合时,我们的道德心(良知)才会受到它们正当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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