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圣经和真理
“真理”(truth)一词的含义是不言自明的, 但是,在关于圣经 “真理性”(truthfulness)的讨论中,却不是这样。什么是真理?有人争辩说圣经不具有“真理性”,除非它符合现代科学精密度的标准 没有约略正数,精准的文法,对自然现象的科学描述等等。
另一些人则持反面观点,认为不管圣经是否作了虚假陈述,只要它达到了一般精神上的终极目标,它就具有真理性。第十三条通过第十五条穿过了这两个极端。这两条坚持,圣经应该根据其自身的真理原则来评价,而不必包括现代科学的表达方式;但是,这两条同时又主张圣经的陈述总是无误的,因此,不会以任何方式误导读者。
第十四条谈到了对于明显的争议----包括尚未解决的问题---应有的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我们确认:使用“圣经无误”作为神学术语来说明圣经之完全确实可信,是适当的。我们否认:人可以使用与圣经用法或目的相悖的正误标准来衡量圣经。我们更否认:人可以用圣经所记录的现象来否定圣经的正确无误,例如:缺乏现代科技的精确度、文法和拼字上的不一致、自然现象的观察式描述、对虚假事件的报导记载、夸张修辞法和约略数字的使用、主题式材料编排、平行经文不同形式的采用资料、自由选取引用句等。
对于某些人来说,鉴于在第十三条中所列出的全部资格条件,“无误性”(inerrancy)这一术语不再是一个适合描述圣经的术语。有些人说它已经“遭受了一千个资格条件的死亡”。当然,同样的说法可以运用于“上帝”(God)一词。由于“上帝”这一概念的复杂性,当我们使用“上帝”一词时,有必要详细地限制“什么应该确认,什么应该否认”之间的不同。这种限制并非否定“上帝”一词的价值,而只是为了加强其精确度和有效性。
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无误性”(inerrancy)一词在第十三条中称为“神学术语”(theological term),以此指出圣经的“完全真理性”(complete truthfulness)。这就是使用“无误性”(inerrancy)一词时所断言的基本含义:圣经是“完全真实的”,它的所有肯定和否定均符合现实。神学术语,诸如“无误性”(inerrancy),经常需要限制,而不能在愚钝地照字面意义去使用。举例说明,“无所不能”(omnipotence)一词当用来描述上帝时,并不是指其字面上的意思。也就是说,“无所不能”并不意味着上帝能做任何事情。上帝的“无所不能”这一事实并非意味着上帝会说谎,或者上帝可以是神,同时, 在同样的关系中,又不是神。神对他所创造的世界有着全部至高无上的控制和权威。作为一个与神的这种控制和权威相辅相成的术语,“无所不能”一词在我们神学词汇中是一个非常有用,非常合适的词语。因为“无误性”(inerrancy)一词必须加以限制,有些人便认为, 最好把它从教会词汇中删除。然而,对“无误性”一词的限制并非今天才有,也非特别难以处理。“无误性”已成为圣经得当的保卫者, 以抵御那些以狡猾的方式攻击圣经真理性的人。当我们谈到“无误性” 时,我们是指圣经不违反自身的真理原则这一事实。这并不是说圣经中不存在文法上的不规则之类的现象,而是说圣经中不包含与客观 事实相违背的断言。
本条“第一否认部分”所否认的是 “人可以使用与圣经用法或目的相悖的正误标准来衡量圣经”,这表明,使用与圣经自身真理观点不一致的异质标准来评价圣经自身真理主张的内部一致性是不合适的。当我们说圣经的真理性应该按照圣经本身的标准来评价,我们是指,要使圣经对其所有断言来说是真的,则圣经必须具有与其的真理概念相兼容的内部一致性,同时,圣经的所有断言均与事实相符, 不管这种事实是历史的、现实的还是精神的。
“第二否认”给我们列出来一系列的资格限制,目的不在于详尽彻底的论述,而是旨在提供例证说明,对我们在追求“无误性”( inerrancy ) 准确定义时,应该牢记于心的各种“ 考虑因素”(consideration)。让我们更详细地阅读如下的考虑因素:
• “现代技术精度”( Modern technical precision)。例如, “无误性”(inerrancy)一词并不受到圣经使用“约略正数”(round numbers)这一事实的损害。如果说,当人群或军队的大小用了约略正数来估计,就是对事实的歪曲,这实际上是给被审查的文献强加了一个判断事实的标准。甚至在现代, 当新闻报道说五万人集合起来看橄榄球比赛,这并不会因为把 49,878 约等为 50,000,而被认为是在说谎、捣鬼或欺骗。这是一种历史报告中恰当使用的定量测定方法,这种方法并不涉嫌说谎。
• “文法或拼写不规则” (irregularities of grammar or spelling)。虽然使用流畅的风格和恰当的文法叙事会更加漂亮,更加有吸引力,但是,对于真理的表述不必要求文法正确。假设一个人因谋杀罪而受审,被问及他是否杀害了他的妻子。如果他的回答是: “I ain’t killed nobody never,” (按:这句话意为:“我从没有杀害任何人”。这句话不是正 规的英语,她有语法错误,并用了三个否定,这是不符合逻 辑和英语语法的句子,但可以出现的口语中,为人们所理解, 并接受。)其文法之粗糙与说话者声称的事实或谎言没有关系。他几乎不可能仅仅因为其无罪的辩护使用了粗糙有误的文法 而被宣判有罪。圣经“无误性”与圣经文法的恰当与否无关。
• “自然现象的观察式描述”( Observational descriptions of nature)。对于自然现象,圣经在许多场合显然是从观察者的视角来描述的。圣经讲到太阳升起,横跨天空,太阳落下。从平常的观察视角来看,像人们肉眼看见的那样描述事物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指责圣经在描述行星运动中的错误,
实际上是给圣经强加一个毫不相关的异质视角和标准。当一位气象学家谈到日出和日落时,不会得罪任何人。没有人会因为国家气象局说了日出和日落,而指责其企图恢复中世纪的地球中心说的观点。以观察者的视角用这些术语来描述事物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 “对虚假事件的报导记载”(The reporting of falsehoods)有人坚持圣经不是绝对无误的,因为圣经报导记载了虚假事件,譬如撒旦的谎言和假先知欺骗性的说教。然而,如果圣经确实包含了虚假的记述,那也是作为谎言和虚假事物的记述。所以,这绝不会损害圣经记述的真理价值,而只能加强其真理价值。
• “夸张修辞法的使用”(The use of hyperbole)有人借助 “圣经中夸张修辞法的使用”作为反对圣经“绝对无误性” 的技术理由。然而,夸张修辞法是非常正当合理的文学手段。夸张修辞法包含有意夸张的陈述以表明一种观点。这种方法为缺少力度的地方提供强调和注重的份量。圣经使用了夸张的修辞法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芝加哥宣言否认夸张修辞法会损害圣经无误性。该文件的组织者坚持认为,圣经对夸张修辞法的使用与圣经自身的真理观点相一致。
其他问题,譬如“主题式材料编排”(the topical arrangement ofMaterial),“自由选取引用句”( the use of free citations)(例如,新约作者引用来自于旧约的引文),以及“平行经文不同形式的采用资料” 也即不同作者收集了其他作者不曾拥有的资料,而删除了其他作者曾经拥有的资料 均不会破坏所记述的事物的真实性。如果圣经作者以不同方式组织他们 的材料,他们都不肯定地说,耶稣基督在某一场合说了他在那一场合绝对没有说的话。他们也不宣称,平行的解释因为不包含他们本身所包含的内容而成 为错误。作为巡回传教士,基督无疑在不同场合说过许多相似的事情。
圣经判断真理和谬误的标准是既能适用于圣经,也能适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标准与真理观点相一致。有人意欲将“真理” 重新定义为仅与救赎的意图有关,纯粹的个人意愿之类,而不是意味着与现实相一致。本条的这个部分则直接针对有这种意图的人而言。例如,基督确认,“约拿”(Jonah)在“大鱼腹中”(the belly of the great fish) (Matt. 12:40),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不仅仅是因为约拿故事的救赎意义,而且也是因为这个故事在文字上和历史上都是真实的。同样,对于新约,对于亚当、摩西、大卫,以及旧约中的其他人物,还包括旧约的事件,我们可以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