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4)

九十五问:应为谁施洗呢?
回答:对有形教会以外的人,要到他们认信基督,并且愿意顺服他时(徒2:41;8:12,36,38;18:8),才给他们施洗;但有形教会之成员的婴孩都应受洗(创17:7,9——11;徒2:38——39;16:32——33;22:16;罗6:3——4;加3:17,18,29;西2:11——12;彼前3:21)。
问1:可以为所有的人施洗吗?
回答:不可为所有的人施洗,更不可为那些有形教会之外的人施洗,因为他们处于上帝的圣约之外,无权领受圣约的印记。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 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2:12)。
问2:外邦人和不信的人可否受洗?
回答:外邦人和不信的人,当他们仍然不信的时候,并在教会之外,不当为他们施洗;当然,在向他们传讲福音之后,如果他们悔改归信,并在众人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和顺服的决心,此时他们实际上已经在教会之内了,就有权得享受洗这一蒙恩之道,不当拒绝为他们施洗。 “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5,16)。
问3:婴孩可否受洗?
回答:1. 人和不信者还未归信的时候,不可为他们的婴孩施洗,因为父母和孩子都是在上帝的圣约之外。
2. 基督徒或归信基督的父母的婴孩,是有形教会的成员,可以而且应当受洗。
问4:你如何证明基督徒或归信基督的父母的婴孩是有形教会的成员,可以而且应当受洗呢?
回答:基督徒或归信基督的父母的婴孩是有形教会的成员,可以而且应当受洗,这可从以下方面证明:他们也在上帝的圣约之中;圣约的应许也属于他们,因此圣约的印记当然也属于他们。 “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徒2:39)。 正是因为有圣约的应许,所以才领受圣约的印记;因此,当初亚伯拉罕施行割礼的时候,不仅是他本人,还包括了他的后裔,在他们还是婴孩的时候,就领受了割礼这一圣约的印记,原因就在于圣约的应许不仅是赐给亚伯拉罕的,也是赐给他的后裔的;同样,在新约时代,不仅是归信的父母要领受洗礼的印记,他们的婴孩也当领受,因为应许是赐给两者的。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 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 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创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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